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李泰受封鄜州大都督兼夏、胜、北抚、北宁、北开五都督,余官如故,仍旧并不之官。
就是说,李泰那小胖子,爵亲王越王,官职为左武候大将军、扬州大都督、鄜州大都督、夏州都督、胜州都督、北抚都督、北宁都督、北开都督、越州都督。
不过呢,虽然李泰这家伙官职很多,但他实际上就只有一个爵位,就是越王,其他都是虚的,因为他“不之官”。
“不之官”,就是不管理实际事务,实际上的事务是由副职管理的,说白了那些官职都只是头衔而已,和虚职一样。
虽然名头暂时很虚,但有一样东西是实实在在的,就是官职顶着的俸禄,李泰有九个职务,他就可以拿
九样俸禄。
除了他越王府的食邑和身为李二陛下最宠爱皇子的赐赏,他还可以再领九个俸禄,这也就是为什么说李泰宠冠诸王的一个原因。
但放在这里,可就不是李二陛下对高建武的侄子们的疼爱了,而是大大的架空!
因为高建武无子挑选他的侄子来继承这块土地,有三个好处:
第一,身为高建武子侄符合王室继承权;
第二,身为高句丽王室可顺应高句丽臣民之心;
第三,因为年纪小符合“不之官”的要求,实际上掌控这片土地的还是李二陛下安排在这片土地上的副职。
“如此一来,这汉阳以南的土地,就不是为我们而要,而是为了高句丽而要,这土地本来就是高句丽的土地!”
赞声则止,但李二陛下的喜笑未停,心越舒畅,气
越高昂,仿佛新罗、百济已然臣服在脚下。
“这一能安高句丽臣民之心,二来也取地有理。”
“三来若是新罗、百济不给这地,朕也出师有名,大可将百万之众,克定新罗、百济,一次收复汉四郡,复汉荣光,扬我大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