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没什么。”
把行李放回家,慕雨谣又简单的换了身衣服,两人再次出门。
一路上慕雨谣把目光时不时的盯上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上,霓虹闪过来的斑驳光影里,男人面色无常,天知道他的内心已然波澜壮阔。
车停在了五星级酒店的停车场里。
慕雨谣长腿落地,玫瑰金色的高跟鞋被酒店门前的灯光闪的耀眼。
酒店的礼仪小姐面带笑容,有条不紊的引领
他们进入到了宴会大厅里。
水晶吊灯、鲜花美酒、名贵地毯、淡蓝色的追光灯…
她被眼前的场景震撼到了,根本没想到这么一个简单的庆功宴会如此的隆重。
轩绍更是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这样声势浩大的饭局。
不过还好心理素质够强大,他并没有感到局促,而是学着旁人的样子,把女伴的手轻轻搭在自己的手臂上。
然后浅浅的勾唇,对着女孩来了个迷倒众生的笑容。
慕雨谣脸一红,目光慢慢扫落在轩绍纤长的睫毛上。
“哥!”轩雪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细碎的高跟鞋声音响了一阵,身穿粉裙的女孩跑过来,一双凤眼描摹的十分精致,眸底闪着星光,注视着慕雨谣,匿笑一声,压低声音,“嫂子。”
慕雨谣脸一僵,“别胡说。”
轩雪咯咯一笑,抬眸迎上亲哥的冷眼。
“哥,你别那么严肃嘛…”
几个人聊得开心,一个腰板直挺,皮鞋黑亮的男人走了过来。
慕雨谣抬头一看,是程昱霄。
对了,程昱霄也参与了红衣屠夫案,包括她的大学教授,那个地中海老头,也在镁光灯下成了最闪亮的发光体。
“程医生!”轩雪率先打了个招呼。
程昱霄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又朝着慕雨谣和轩绍点了点头,动作幅度标准,姿势相同,头低下去的角度都好似用尺子量过一样。
“慕医生,前几天,我又拜读了一遍你写的关于濒死体验方面的论文,受益匪浅。”
程昱霄说话的时候,眼镜框架闪烁着金属光芒。
“是吗?不敢当。”每次和他对话,慕雨谣都会不自觉被感染的文绉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