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二当家的

都市梵天劫 顺路路顺 1197 字 9个月前

而齐辉最擅长的不是拳脚,而是他袖子里随身藏着的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辉叶雷神刀”。

这把刀以锋利和轻薄著称。

齐辉已经将这把匕首玩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想让它出现就出现,不想让它出现就消失。

只要是它的匕首出现,那么必然要见血。

轻则砍断对方的手臂,挑断对方的脚筋,重则割断

对方的喉管,刺穿对方的心脏。

刚才在“天云楼”的议事大厅,当滕远山打伤孔七的时候,齐辉就想过要出手的。

但是,碍于大哥祝龟寿的颜面,他没好意思动手。

因为齐辉知道,对付像滕远山这种高人,一旦动手,必须要用到他的“辉叶雷神刀”。

“雷神刀”一出手,必然要见到滕远山的血。

而滕远山是赫赫有名的“滕家拳”的后人。

要是真把滕远山打死打残了,那就相当于得罪了一个强大的武林势力。

“玄武堂”作为在都市中吃黑道饭,捞偏门的堂口,可不想去得罪那些跟自己无怨无仇的势力。

更何况,现在的“玄武堂”正受到“朱雀堂”的排挤,就更不能轻易树敌了。

所以,齐辉才没有出手对付滕远山。

可现在,情况不同了。看凡天的架势和功夫,显然是“朱雀堂”派来的高手。

而对于“朱雀堂”的人,能干掉一个是一个。所以

,齐辉现在出手,就完全不必有所顾虑了。

况且,这也是他齐辉在滕远山和“玄武堂”众人面前立威的好时机。

以前跟“朱雀堂”的人干仗的时候,每次都是群殴。

而群殴的时候,“朱雀堂”的人数每次至少是“玄武堂”的两倍。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齐辉一边打,一边还要照顾身边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