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的时候,我听你说要去找爷爷,那是怎么回事?”
小翠闻言,想了一下,说道:“这是我听师父说的,她在临死前告诉我,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亲人,那就是我的爷爷,不过,她没有说爷爷在什么地方,我打算出来找个工作,攒够了钱,去找爷爷。”
听到小翠的这番解释,沈明烨终于解开了很多疑惑,看来这确实是一个纯真的山里姑娘,幸亏她现在还在千陵镇,坏人相对少一些,以她对世界的这个认知程度,如果让她进了大城市,恐怕早就被人卖了。
“胖妞,虽然说你确实应该去找自己的爷爷,可是在我看来,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可行,我来给你分析一下,首先,你不知道他在哪里,你现在的行为就像是一只无头苍蝇,四处乱窜,毫无目的,其次,你不知道要攒多少钱,这跟第一个问题一样,你不知道目的
,就只能去更多的地方,也只能花更多的钱,以你现在攒钱的速度,怕是十年都不够,再次,你从山里出来,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的险恶,一旦你进入到大城市,就会接触更多的人,你能保证不被他们骗吗?最后,你爷爷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是一个未知数,万一他已经…你上哪能找的到呢?”
沈明烨以一种非常理性的态度把小翠面临的问题给分析了一遍,小翠竟然还真的听进去了,她沉默了半天,对沈明烨说道:“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很简单,跟着我。”
沈明烨这句话并不是随口说出来的,自从小翠给他做了个全套,尤其是小翠擅长的摸骨加针灸后,沈明烨的心里已经产生了这个想法。
雷总能感受到的滋味,沈明烨作为一个男人,当然也有感觉,而且,沈明烨是一个年轻的男人,更有强壮有力,精力充沛,在某一时刻,沈明烨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似乎要爆发一样。
这种感觉,沈明烨从来都没有过。
作为一个亿万遗产的继承人,沈明烨坚信自己以后绝对离不开女人,而且他还会拥有不止一个女人,如果不能保持一个健康强壮的体魄,那就太糟蹋资源了。
正因为这样,沈明烨才会舍得花五十万把小翠买断,为了自己下半生的幸福,别说五十万,就是五百万,沈明烨都不会眨眼的。
说起来,沈明烨的目的跟雷总并不区别,如果非要找出一点区别的话,那就是雷总今天就准备拿下小翠,而沈明烨并无这个想法。
“跟着你?”
“对,做我的女仆!”沈明烨微笑着说道。
“女仆是什么东西?”
小翠一脸的疑惑,沈明烨想了想,“其实就跟保姆差不多,不过比保姆懂的要多一点。”
“原来就是保姆啊,我没问题的,可是…老板,跟着你我怎么办?我还要出去赚钱啊!”
沈明烨已经记不清这是小翠第几次在他的面前提到钱了,如果小翠提别的东西,沈明烨或许满足不了她,可偏偏她提了钱。
偏偏沈明烨最不缺的就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