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着小伙计面吆喝了一声:“伙计!大块肉大碗酒快些上来,我实在是饿得受不了!”
由于是晌午,天气实在是太热,搅得人毫无精神,小伙计从竹椅上抽来一把葵扇,扇着风完全没有搭理云彪的叫唤。
施云彪奇了怪了,继续说道:“喂!我说你啊,你这汉子是不是耳背听不清楚?我叫你切肉斟酒来,你没听见么?”
那个小伙计终究是忍耐不住他在耳旁一直唠叨,本来天热人烦,本来就够呛,现在又被他一轮说教,当下眉头直竖,从竹椅上瞪着云彪,埋怨他说:“这酒缸就在后厨,肉就挂在砧板上,想吃想喝自己去弄,大爷我热的半死,没脾气伺候你。。。”
呀!真是酒菜不曾下嘴,就已经吃了一肚子火气!
无奈自己肚子真是顶不住了,施云彪干脆一口又忍
了这口窝囊气,腾起手脚跑到后厨,想着在后厨找些东西来吃,上下拔寻了一通,除了前面客人吃完的残汤斋羹之外,别无任何可以吃的东西,至于刚才小伙计说的酒缸荤肉之类的,更加没有。
云彪气不过,又折身退出后厨,飞脚跑到馆前追问:“店家,方才你说有酒有肉,为何我在后厨寻了多时,却只有些别人吃剩了的饭菜?全然不叫你说的那些酒肉!这什么道理?”
谁想这小伙计别了他一眼,冷笑一声,干脆从竹椅上跳起来说道:“嗱!不是说我说你这汉子,不看看你身上的打扮,有的吃你还嫌弃这么多?不是我瞧低了你,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哇!施云彪像是硬生一盆赤火从头砸到脚板,肺都要气炸了,他掌心捏紧了腰上的太刀,眼里似乎要迸出火来。
回念一想,自己忍吧,这伙计不过是当自己是街上讨饭的乞丐,掂量着自己身上的装扮,确实是破破烂
烂。好吧,谁叫自己穷,他终是咽下了这口气,认了命。
所幸是厨房里还有两个没有被弄脏的馒头,云彪也顾不上什么礼仪姿态,拿起馒头起身就走,刚出了馆外,他想着小伙计会跟他讨钱的,却没想那个伙计压根连眼睛都没有瞧上自己一眼。
失落的他蹲在墙角,酸楚地啃着馒头,晃眼可以看见天边一抹炽热,反常的让人透不过气来。
三匹烈马忽然从街上转来,马鞍上分别驮着三个汉子,为首那个穿着高厚毡帽,一身皮袄,与其温热的天气格格不入;另外两位则是打扮得跟随从一般模样,穿着束身袄袍,内衬一件单领衽衫。
只见高厚毡帽的人在酒馆前立住马脚,这时施云彪才能看清楚这人的样貌,白净面皮,三缕髭须,年纪不过三十五六左右,手执着鞍绳,回头目视了两位跟在身旁的随从一眼。两人会意,开始顺鞍下马,一脚踏在街上的石砖上,倒扬起了一脚粉尘。
厚重的脚步声时起彼伏,就算夹着两三尺的距离,他还是能够觉察到对方的不简单,在等待迈入酒馆的那一刻,他的双眼就从灿烂的天上凝住,转而投射在他们身上,盯紧了这三个不速之客。
“小二,先打三碗酒来!我弟兄三人有话要说!”
与之对待云彪的态度不同,一贯懒散的小伙计,此时已急忙起身,点着碎步,匆匆忙忙地给他们三人准备好了一张方桌,还细细地擦拭着桌面,这一态度倒引起了云彪的注意,使他更为肯定,这三个人定是大有来头。
“沈公子,你要多少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