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的身手只是不错么?”林峰斜眼瞟向后面:“我怎么记得,咱俩交手你也没把我怎么样啊!”
“咳咳!很不错,行了吧?”清风干咳两声道:“那啥,那也是我手下留情啊!”
“是吗?要么你手下别留情,咱俩找个地方比划比划!”林峰迷眼似笑非笑的说道。
“哎呀,你跟我别总兵戎相见啊,你长的俊俏,人又重情重义,我是纯粹喜欢你而来的啊!”清风说道:“对了,刚才我还看到了你的胆识,你胆识过人啊小伙子,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谁要和你交朋友了?”林峰一翻白眼:“老前辈,我还得赶去办事,请你先下车呗!”
“我下车就没地方去了,这几天我都是住桥洞过来的!”清风说道。
“你这么能耐,还能没地方住,有好多人想拉拢你的吧?”林峰说道。
“唉!”清风沉沉的叹了口气,突然掏出手机,播放《二泉映月》二胡曲。
曲调缓缓升起,在这忧伤而又意境深邃的乐曲中,清风表情突然流露出伤感和怆然。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大家都在争名逐利,而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这个浮躁的社会下,你能见到的,都是为了蝇头小利而尔虞我诈的精明人,但是,却鲜少能见到有大智慧的人。”
清风这几句话,配合那悠扬的小曲,说的很有意境。
林峰不禁饶有意味的多看了几眼这个老家伙。
一顶皮帽子,一身绿大衣,衣角下露出那标志性的红秋裤,然后,脚上蹬着一双沾满污垢的大棉拖鞋。
这家伙特立独行的装扮,倒是和他的性格很匹配。
说好听点,他这可能是行为艺术,说不好听点,这装扮就是个臭要饭的。
不过清风字里行间的话语,却是发人深省,现在的社会很浮躁,林峰也深表赞同。
清风继续说道:“那些想要拉拢我的人,都是没安好心的人,我不会与他们为伍,我清风行的正坐的端,我不会为五斗
米而折腰,更不会为世间的名利而动摇,我来时一身轻,去时一身轻,不想沾染世间任何一丝杂念,所以,我宁可住桥洞,也不会住别人送我的别墅,你能懂我意思么?”
说完,清风的眼中闪着点点光芒,林峰仔细看过去,发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头,竟然拥有一双清澈无比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