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人而言,大把大把的银子早就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了,他们存入钱庄送走的只不过是他们眼中的十分之一,乃至于百分之一而已。
根本就不叫大事儿。所以这就叫狂妄自大,这就叫一手遮天。
这些人早就已经过手经营超过了千万。弄这么两三千的银子,对于他们而言根本就不是事儿。
所以早就不提防了。
但是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办法证明,这些银钱的来往就是刺史的手笔。
内卫也只不过是知道这个钱庄有问题,每天都有大笔的金银吃尽吐出。
但是究竟是谁在收货?谁在存钱,内卫还是没有办法弄到账本的。
“就算你的内卫有办法弄到账本也不能这么来。”狄仁杰说道,“暗窃之物绝对不能被用为呈堂证供,这是法治的根本。”
“为什么?”李慕然倒是觉得反正是偷来了为什么不能用呢?
“万一这是伪证怎么办,从何查起?”狄仁杰一摆手给他问了个哑口无言。
这也是为什么薛梅不能够最简单的办法得到账本的原因。
因为内卫一旦将账本偷出来,那么这个账本就已经不能被称之为无证了。
对方只要铁口不认,说这个账本是偷窃的内卫私自营造的根本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这边也是哑口无言,根本没有办法。
这也只不过是建立在那个内卫没有毛病的情况下。
如果内卫再有些私心,以这个为把柄去敲诈勒索这个钱庄。
恐怕这事情就更不简单了。
所以让内卫偷出来是下下之策,根本不能用。
“那么上上之策又是什么呢?”薛梅一路回来的时候都在想应该怎么办。
可是她就算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到底应该如何。
狄仁杰微微一笑。
“暗窃之物不能援引唯物证,但是此一案所搜查之封存可以成为彼一案之物证。所以咱们只用这个钱庄里面有丢钱的事情就好。要知道这偌大的钱庄要是丢了账本,可是一件大事。但是要是丢了一箱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