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老四是个聪明的人,他在最短的时间在权衡轻重。
他明白要是给钱万两斗,不管是哪个方面,他都是以卵击石,最终都不得好死。
但是要是跟他混,说不定…
想到这,这小子便马上嘿嘿一笑。
“钱哥,我好像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跟你混喽。”
“不,你可以自己钻到笼子里,反正我手下的人多如牛毛,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钱万两的话让大家哄堂大笑,让老四弄了个大红脸。
“咳咳,人多不一定人精,我老四虽然不是什么转世小诸葛,但我个要觉得比他们也不差,只是没有他们那么权高位重而已,所以只要钱哥愿意收留小弟,给我一定的地位,我一定会加倍的报效你,让你物超所值,怎么样?”
老四说话的时候,小脸仰着,一副牛气冲天的感觉。
“哈哈,哈哈,我就喜欢你这种自信的人,想让我重用也可以,你得拿出点决心出来,让我相信你。”
“啊?什么决心?不会又让我敲诈勒索杀人放火吧,那我可不干啊?”
“在我这万象区,我一手遮天,还用得着敲诈勒索,这个区所有的产业,包括最常见的门面房,都是我的东西,用不着你干这个!”钱万两笑道。
“那让我怎么下决心。”
“很好办,喝一碗血酒,就可以。
”
“血酒?我,我…”高猛一下就傻眼了,让他一下想到了嗜血为盟的情景。
“怎么,还怕见血?得,那我就再让你一步,在酒里多点鸡血总该行了吧,要是再不行,你就自己钻进狗笼子里去。”
老四一听不用割手指头,这才长出了口气。
“行,就这么定了。”
“杀鸡,上酒。”
随着这钱万两一声令下,便见有小弟拿来一只活血,另一人端来一碗酒。
一个小弟拿着刀子冲着鸡脖子上就是一刀,再看这只鸡特别雄壮,猛的一下竟然挣脱了那小弟的手,落地之后,甩着脖子上的血,一下飞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