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当有作为

大宋燕王 战国萧烟 1653 字 6个月前

()一个多月后,绍兴二十四年六月,一条政令传出临安城,飞赴军州各府。

政令明确,除稻米、小麦、铜钱和铁之外,一切物产如数缴纳赋税后,皆可对外贸易。

随同这个政令,还有两个小道消息先后从临安传向各地。

第一个消息是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史才被免职,御史中丞魏师逊取而代之。第二个消息是前年出海的远洋回易船队回来了,前队已到琼州,不日即到广州。

等这些消息传到千里之外的兴化军莆田县,已经到了七月。

临安朝局有何变化,杨丛义并不是很关心,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军州通判,不管怎么变,对远在沿海的他,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他早已远离政争中心临安城,不碍眼,就不会招人嫉恨。

朝廷取消一些物品对外贸易的限制,倒是让他很高兴,尽管比他上书时间晚了好几个月,尽管没有另设一司专营,至少皇上还是参考了他的建议。

通过这一件小事,他也明白了,大势不可逆,就不要去直面硬抗,得从侧面着手,要从一点点小事开始,能改一点是一点,积少成多,终有一天可以悄无声息的撼动大局。

既然朝廷已经下令放开外贸限制,允许商贾对外贸易,兴化军处于泉州与福州之间,海岸线不短,港湾也不少,那就有条件发展海运,发展海外贸易,如今知军大人不管事,他这个通判便大有可为。

于是通判衙门连下三条政令,一是修整拓宽兴化军辖内官道,二是营建附带仓库的大型港口,三是严厉打击辖内盘踞山头的匪盗。

修整官道、打击匪盗都算是常规事项,对各州各府来说都是必做之事,征调民夫徭役都有律法可依,唯独营建港口难以推行。

因为营建港口不是兴化军这等地方官府的职责,没有朝廷的政令和律法支撑,别说征调民夫,就连一众地方小吏都不愿出力,在他们看来通判大人就是瞎折腾,况且通判三年一任,换个新官,政令一变,花的什么功夫都是白费,是以他们能推就推,不是说没人,就是说不会。

杨丛义拿一众小吏也没什么好办法,逼迫不成,难道还能杀他们不成?

毕竟主政地方的经验不足,他没心思跟一帮小吏斗,也不想跟他们斗,徒增烦闷而已。

幸好他最近几个月跟赋闲在家的孟大人往来频繁,一有难事难以想出好办法,便会去向孟大人请教。

但对营建港口之事,孟大人却表示爱莫能助,因他没有这样的经验,也没做过这等只利商贾不利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