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让三个光杆司令建军,作为统帅的黄大人对建军之事基本不过问,监军由杨丛义担任,按说建军的事他不用参与,全权交给赵安,他做个甩手掌柜也不是不可以,但建新军实在太难,赵安一个人根本顾不过来,而他同时又是回易督造副使,负责督造宣威军,他忙前忙后参与其中,也合情合理。
对宣威军来说他有双重身份,如此一来,他在宣威军中的地位,要远高于一个监军,不只要管后勤物资供应,还要参与新军训练,确保新军能担负护卫回易船队的重任。
杨丛义离开议事厅后,找到张彪、薛望,告诉他们接下来几天的安排,薛望带领两队新兵,接手营地最后的修建工作,张彪带十人跟他一起去明州,提前找好船只,为新军到来做好准备,顺便再招募一批新兵。
第二天一早,杨丛义带着薛望找到赵安,接手了剩下的营地修建工作。
接着他又去了一趟昌国县县衙,拜访昌国县令,向他了解岛上的人员情况和物产产出种类和数量。
五千人的生活物资供应并不那么好做,一天就得粮食一百石,饭菜没油水,训练量再大,粮食自然就吃的多,若有荤菜吃,粮食便可适当减少。在陆地上肉太贵,五千人怕是吃不起,但到了岛上,就可以考虑给军士加荤菜吃肉。海里水产丰富,只要渔民够多,渔网够大,水产完全可以供给宣威军每天食用。
从县令口中得知,昌国县人口近万,但良田有限,不少人都在海里讨生活,但主要以采珠为主,打渔为生的很少,昌国县的鱼虾等水产只能卖到明州去,但明州靠海,水产也很丰富,从昌国过去卖鱼,很不方便,两地相隔四五十里,小船过不去,除非有大船,大船出动就得几天,如此一来鱼虾就不新鲜,运过去也卖不出价钱,多数情况下还是亏损。
宣威军驻地昌国县,人员很多,每天消耗的物资自然不少,杨丛义当即说明来意,请官府帮忙收集鱼虾等水产品,送到营地,宣威军十文一斤收购,每天限额一万斤,每十天结算一次。
县令听到这话大喜,当即答应。昌国是海岛,人口不算少但产粮极少,每年要从明州购买不少,税收都收不上来,在这里当官都是清苦官,根本捞什么油水,县衙里就只有他一个官,县丞、主薄、县尉全都没有。
县令是会算账的人,宣威军所需要的鱼虾水产,海里多的是,随便一网下去,捞上来就上百斤,鱼多的根本不值钱,宣威军十文一斤收购,一天一万斤,一天就有百贯钱,一个月就是三千贯,多住几个月,他可就发财了。
县令当即保证,每天一万斤鱼虾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宣威军按时付钱,再多的鱼虾都能送去。
全军五千人,一天也吃不了多少鱼虾,一万斤够了,杨丛义当然不会要那么多。
此时确定下来之后,杨丛义又请县令派人带他在岛上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