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不断有偏激的白人向他投来带着肤色歧视的怪异眼神。
杜马斯和助理来到机场外,叫的士想去杜阿梅勒兹。
的士表示:“您确定要去乡下?”
的士的眼力都不错,像杜马斯这种人物,气场一流,非富即贵,大老远来一趟墨尔本怎么可能去杜阿梅勒兹那种地方?
“没错,就是杜阿梅勒兹。”杜马斯肯定地点头。
司机费解地看着他,没有多说,无论他要去哪里,司机都能把人送到位。
杜阿梅勒兹
杜马斯下车看到这里的第一眼,想到的只有一个词:奇迹。
“这样的地方竟然能生养出莫这样的家伙?”杜马斯一眼就看见了牛排大神的招牌,这样的乡下,如此高档的餐厅只此一间。
“竟然没有其他的客人。”杜马斯意外地走进餐厅。
莫蒙尘淡淡地说:“我可不希望你饭吃一半就要停下来给别人签名。”
杜马斯尴尬地笑了笑。
难道莫蒙尘不知道他下飞机到现在唯一一个看得起他的澳洲人是见多识广的司机吗?
“我有点饿了。”杜马斯拍拍桌子,“劳驾把菜单拿上来。”
遗憾的是,这里的菜单都是缩写,只有杜阿梅勒兹本地人才看得懂。
杜马斯知道是莫蒙尘亲自下厨,并不讲究,随便选了几样,其中就有一样菜是中国菜韭菜炒猪肝,空虚人士的最爱。
莫蒙尘转身走向厨房。
杜马斯让助理把合同都拿出来,等他吃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迫莫蒙尘签下合同,他好收工。
二十分钟后,杜马斯要的东西出锅了。
他的目光一下子就被韭菜炒猪肝所吸引,“好大的一块肉...这个色泽...”
杜马斯拿起刀叉,插旗了一大块猪肝,鲜红的色泽就像刚刚出锅的火鸡,不知道沾了什么酱料,猛烈传出的香味勾起了杜马斯的食欲。
他吞了口口水,将猪肝放进口中。
“呜哇...”杜马斯的眼睛发光,“怎么会这么好吃?!”
“厉害!这是什么动物的肝脏?”
“长得和你一样的动物,你猜是什么?”
“我喜欢猪肉!”杜马斯兴奋地叫道,“厉害!太厉害了!你他妈别打球了,来总经理办公室当厨师吧!”
莫蒙尘特想录音,然后再把这录音递到老板面前。
他相信,杜马斯一定会失业。
“我以前在中餐厅吃过类似的,但和你这个比...”杜马斯这次连韭菜夹猪肝一起吃,边嚼边说出一句粗鄙之语,“简直就是屎啊!”
莫蒙尘亲自帮他盛了一碗饭,“不拌着白米饭一起吃是不完美的。”
杜马斯两眼放光:“还能拌在一起吃?”
“那是自然,这才是这道菜的精华。”
杜马斯连忙将韭菜猪肝的酱汁倒进米饭,白色的米饭立刻呈现出鲜美的颜色,他拿着刀叉,大口吞噬。
“唔!!#!¥唔...”
莫蒙尘已经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