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识退出肉身。
只觉浑身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李凤栖睁眼看向现实世界,眼前一片濛濛白雾。
心中明了。
这是灵气。
只不过相对于上两次看见的灵气,这一次看见的灵气稀薄了不少。
倒是不难理解。
一座城市一个天选之子,所有人都在修行的话,吸纳灵气又消耗,再不停的吸纳,灵气终究是会少的,最终会消耗殆尽。
除非有源源不断的灵气补充。
挣扎着起身。
先拿回朝歌。
一步一步来到陆旭尸首面前,感触万端。
无论人类消失前你是何等牛逼的富二代,又或者是富一代,甚至是高高在上的当权者,在这个人类消失的修行世界里,所有人都在同一起点。
当然,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以,也并不算在一个起点。
天赋好的,自然拥有更多可能和前景,天赋差而又不努力,更没脑子的人,终究会成为他人走向王座的垫脚石。
李凤栖不知道自己算哪一类。
天赋不好?
可又得到了朝歌这柄一看就牛逼闪闪的剑,还有配套的剑法,又得到《太虚经》。
怎么看都天赋满满。
天赋好吗?
可练了三年多的剑,直到今天因为杀了陆旭,在某种规则下,实力增加才开辟出秘境,算不得自身努力的成果。
难得糊涂。
当这一场猎杀游戏结束时,所有的事情自然水落石出。
先去捡长枪龙胆。
极重。
不过练了三年多的剑,也练了三年多的《太虚经》,又开辟了秘境,李凤栖双臂之力早已非常人,倒是不难。
龙胆,好名字。
没来由的让人想起演义里万军阵中七进七出的赵子龙。
佩剑扛枪,李凤栖准备回家。
走了两步又顿住。
回首看了一眼陆旭的尸首,一声长叹。
得了。
谁叫我勉强算是个受儒家影响的读书人。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
李凤栖先将长枪龙胆放到他停在停车场的车顶上,车身竟然下沉极多,显然这长枪至少也得一两百斤,不比腰间的朝歌轻多少。
在大街上找了一辆还有车钥匙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