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彻微微垂眸。
可他看到这一切,想到的却是《小王子》里的那座玫瑰园。
……
在玫瑰园里,伤心欲绝哭泣着的小王子,第一次遇到了他的小狐狸。
世界上本来有成千上万的小男孩,也有成千上万的小狐狸。
谁都不是谁的独一无二、谁都不会真的需要谁。
可是他们相遇了,小狐狸对小王子说:“请你驯养我。”
当你驯养了我,我们才开始彼此需要对方。会渐渐的熟悉,然后变成对方心里那一个“特别的存在”。
小王子驯养了狐狸。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然后,小王子要离开了。
小王子跟狐狸说:“是你的错。”
“是你让我驯养你的,我本来没想过让你受到伤害。”
“可是现在,你要哭了。”
“你跟我在一起,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狐狸却摇摇头:“不是的,我得到了麦田的颜色。”
原本,狐狸永远不会在意麦田的金黄色。因为狐狸不吃麦子,麦子对狐狸来说唤不起任何回忆。
可是相遇以后,麦田的金灿、麦浪里的风声,都会让他想到他曾经的挚爱,想到他们之间,曾经有过的一切美好。
“……”
之前在酒吧里喝下的酒,忽然,开始上头。
夜空的繁星,突然变得刺眼而闪烁,闪得程彻的眼眶都有些发酸。
明明知道,只是自己又在犯蠢。
因为一切都好,他和他的小王子互相依偎,一起置身在“童话世界”之中。
应该被强烈的幸福所包围——但或许,就是因为太幸福了,那种幸福感反而刺痛了他的心。
不禁傻傻地想着……
以后,会有一天,他会成为赵清嶺的那只小狐狸吗?
如果有一天,他拼尽全力,最终没有能在一起。
那么,他是不是也会是他一辈子麦田的颜色、一辈子忘不掉的那一抹火红尾巴。
至少,如今他们之间已经有了塔林海边的工业废墟、血一样的夕阳、还有这片静谧的星空和玫瑰花。
他和他一起牵着手,看过这些。
……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程彻通过赵清嶺认识了一个面瘫脸的男人,那人毫不留情地笑话他:“别瞎说了,你怎么可能是那只狐狸,你有人家狐狸先生一半的豁达吗?”
程彻没有,因而很惭愧。
他一度以为,那个人的意思是说,他连当赵清嶺的“狐狸先生”都不够格。
他以为他甚至都当不成小狐狸,只能当那朵小王子刚刚降落在地球的时候,在沙漠里遇到的长着三片花瓣的花儿。
小王子跟花儿打了个招呼,说了“再见”。
花儿也说“再见”。
从此相忘江湖,再也没有交集。
可是,那个面瘫脸男人听他这么说时却又笑了,摇头无奈,各种恨铁不成钢。
“小程哥,你真的、真的是太死脑筋了。”他叹道,“但没事,你总有一天会明白,在你们的故事里,根本就没有一只小狐狸。”
“以前没有,以后也永远不会有。”
“你们的故事书里,小王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b612。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那朵孤独、骄矜、明明只有四根刺,却总以为自己能够扎伤人的笨蛋玫瑰花。”
“因为小王子他真的特别特别爱那朵玫瑰花。”
“他永远不会丢下那朵花,会永远呵护他,绝不会让山羊啃了他的宝贝玫瑰花。”
“……”
程彻第一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没有听懂。
他想着他自己的人设,那么普通平凡,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那朵被小王子深爱的、孤傲的“玫瑰花”吧……
面瘫脸望天。拍拍他,叹道:“以后你会懂的。”
后来,又是很久很久以后,等真的到了程彻已经非常明白地确认过自己的幸福的那一天——
他才终于,好像懂了。
……
而当下的这个夜晚还早,程彻还不认识那个面瘫男。
他仍以为他会是那只狐狸。
于是乖乖的,任由他的小王子靠在他的肩膀、摸狐狸皮毛一样摸他手手。
他的小王子叹道:“彻彻,我觉得我好幸运呀。”
“其实在遇到你之前,我也经常在想,是不是老天爷把我给忘记了呢?”
“还好还好,差点就要报复社会。”
他笑,闭上眼睛。
“跟许博他们相比,我真的好幸运了。”
……是真的幸运,超级幸运了。
因为原本那场婚礼,赵清嶺在过去的路上,接到唐蜜妈妈的电话。
她说唐蜜回来了,邀他去她家吃午饭。当时要不是正行驶在单行道上,要不是那条路常年堵车、调头很麻烦,也许、也许他那时候就……
然后,就此错过。
一辈子两个人都孤老终生。
这件事赵清嶺至今都不敢跟程彻说。他怕程彻听到后怕,他自己也一直在后怕。
真的。感谢糟糕的城市建设,感谢单行道,感谢堵车,感谢嘴贱又八婆的男同学们。甚至感谢自己的蛇精病属性,烂经历、傻逼性格。
让他最终能找到这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太忙了都在发存稿也没空鸣谢,么么哒
嶺嶺和唐蜜没什么,只是从小一起长大,所以唐妈喊会去。
话说学弟过几章要上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