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次提到租界,就是公安分局初创时,他与相关同志座谈的时候,孙祖杰提到了这一点。而后来看来公安分局的做法更多的是回应租界的提法。
“同志们,龙口现在盖了不少宾馆,如果哪一天发现有外商在宾馆里藏污纳垢,群众举报了你们怎么处理?”
现场的同志一一发言,有的认为要慎重,毕竟孙主任刚刚提到服务外商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大局。
有的则不以为然,国内对于这些都有相关的法律,凭什么外商犯法,我们不能处理?
有的则打起了马虎眼,只要不是重大犯罪,那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不能把外商赶走吧。
孙祖杰听完,最后发表了他的意见,“同志们,首先我说明一点,龙口不是租界,外商没有治外法权,这是原则问题,作为工业区的公安同志,每一个人都必须清楚这一点。所以出现了犯罪分子,不管是华国人还是外商,该抓就得抓。
但是我们处理涉外案件时要谨慎,必须考虑到国内外法律体系的不同,所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十分重要了。
在当前关于涉外相关案例很少的时候,我有几点意见,请大家参考。
首先,分局和各个辖区派出所必须要学法,不能知法犯法,粗暴执法更是不能允许。
其次,分局要配上法律顾问。分局处理有关涉外事务时,要多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三点,发现外商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决不能姑息,该抓就要抓,姑息纵容只会把事情越搞越遭。
第四点,外商的合理诉求一定要保证,比如他们请律师的权力绝不能被剥夺。”
听完了孙祖杰这段话,当时公安分局的上上下下都相当紧张,要是按照这样的做法,很多他们过往的一套就没办法用了,也太束手束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