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恶人

[综英美]概念论 翊苓煊 1447 字 9个月前

绝不会让‘憎恶’拥有伤害到任何一个人的机会。

狄珀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充分的践行着这句话。

她的力量不足以与憎恶硬碰硬,于是便用灵巧的身形与其周旋。

一直以来为防伤人致死而使用的浮萍拐也被换成了长刀,她左手则倒持着匕首,只要找准时机就往憎恶身上捅上一刀。

憎恶,本名埃米尔·布朗斯基,原本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兵,他在第一次追捕浩克的行动中失败后就对浩克的力量产生了极大,在感受过微量血清的作用后,逼迫‘蓝博士’为自己注射了大量血清,变成了憎恶。

布朗斯基感到自己从未像现在这般好过,充满力量的感觉是如此迷人,看看吧,他现在力大无穷,刀枪不入,甚至可以从地面直直跳上一栋高楼!

人的喉咙在他手里不比一只蚂蚁坚硬,他可以一拳击碎汽车,他可以用手撕毁楼基,他可以跳上那个混蛋ross的直升飞机,将那个东西像拆玩具一样扯碎,然后让那些总是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发号施令的人统统去死!

他现在拥有了世界上最强的力量,那些比他要弱的人就应该俯首待戮。

汹涌的破坏欲在他的胸腔里咆哮,他渴望毁灭眼前的一切,他渴望与浩克一战,然后撕碎他、杀死他,证明他才是最强。

然而有一只蝼蚁挡在了他的面前。

甚至大言不惭地妄想阻止他继续杀戮。

他不屑地想要就像捏死其他人一样杀了她,然而没想到这个女人就像苍蝇一样赶不走打不死,在他耳边嗡嗡地盘旋,令他烦躁难耐。

而那把刀,竟然可以划破他的皮肤,还有那双眼睛,只是对上他的直觉就在疯狂的叫嚣着危险!

然后他就因为感觉到自己竟然在恐惧这么一只弱小的蝼蚁而越来越愤怒。

狄珀在这场体型悬殊的战斗中一直绷紧着神经。

虽然在直死魔眼面前世上的一切防御都可以算作不存在,可憎恶除了那身皮肤还拥有可怕的力量和与庞大的体型不符的灵活和速度。

一旦被打到,甚至说被擦到,对于现在这个还不会用幻术模拟内脏器官的她来说,是致命的。

狄珀看准时机又用长刀狠狠砍了下去,憎恶一个躲闪不及,整只左手都被砍了下来,之后她飞速躲过了从后方袭来的右臂,落在憎恶前方稍远处平复急促的呼吸。

失了一只手的憎恶已经被完全激怒,它凶狠地咆哮着,本就不甚清明的脑袋已经完全被愤怒占据。

“糟糕,他被惹怒了!”军方的直升机一直徘徊在这片街区,当看到憎恶的手被砍下时,他们看到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

因为他们太清楚这个血清的特性了。

“让我上吧。”布鲁斯·班纳这么说到,他看着下面少女纤细的身形,“她已经很勉强了。”

血清的力量来源于愤怒,越生气绿巨人的力量就越强大——

本应是这样的。

然而所有人包括憎恶自己都没有发现,除了身体被愤怒支配,它根本没有任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