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他忘了叶明舟“小恶魔”的称号,忘了叶明舟失忆前是怎么对待(虐待)自己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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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听到楼下有动静,林琅还以为董成回来了,激动地哒哒跑下了楼,却在门口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她看到那个男人,直接愣住了。

男人跟她身形也很像,都很高,大概也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身材吧,但是对方却给人一种特别踏实可靠的感觉,好像这座身躯就是一座巍峨庄严的大山,任何的风吹雨打都不会将这座山击垮。

不像她,虽然看起来很不好惹,也不是那种能让人欺负的人,但真的是有一种纨绔的“飘”,虚张声势,似乎很不踏实,无法给人安全感似的。

那男人看见她,也是有一些微怔。

这一瞬间,两人之间相处的基调就奠定了,尴尬,尴尬至死的生疏。

正在林琅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祈月也走下了楼,看到站在门口盯着林琅的男子,也是很激动:“大宝贝儿,你回来啦!”

男人点头:“嗯。”

然后祈月向着林琅介绍:“宝贝儿,这是你哥,你亲哥。”

林琅:“!!!”

对!她怎么忘了这茬儿了,八卦新闻说,女神的确是有两个孩子的。

只不过,好像兄弟俩的感情不是很好啊,要不然两人刚才见面,怎么那么尴尬与生疏呢。

林琅以前也跟其他女生一样畅想过,假如自己有一个哥哥,那么这个哥哥待自己会是如何之好,一定会把自己当成掌上明珠一般疼爱,不让其他坏坏的小男生欺负自己的吧。

可她现在看着这个哥哥——呃,他像是那种会保护她、疼爱她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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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雨看着林琅,神色依旧,不显山露水,但还是持着怀疑观望的态度的。

他的这个弟弟,说失忆就失忆了?不会是又整出来什么幺蛾子了吧?

他的这个弟弟被老妈溺爱惯了,从青春期开始叛逆,到了现在早就成了终身不治的中二病了。

叶明舟之前很是不满凭什么叶明雨比他大几岁就是长子,能早些接触自家的产业,自己出生晚就是次子,只能捡叶明雨不要的,一直在跟他斗,誓必要争个高低。

学业、事业,叶明舟什么都要争。

为了更加快速地赶上叶明雨,叶明舟更是努力,家也不回地忙自己的事业,甚至到了后来家也不回了。

殊不知,想要令父母对自己满意,能把庞大的家业都交给自己,除了需要强大的工作能力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顾家,要做到两者兼顾。

而现在,叶明雨听闻弟弟一直在家待着,已经有好几天都没有出门了,那这到底是他之前落水落下了病根,身体还没有好,还是他终于顿悟到什么了呢。

今天来此之前,叶明雨还一直担忧着,不知道叶明舟又会整出来什么幺蛾子,可是现在——看叶明舟现在这个傻里傻气,软绵绵的样子,叶明雨觉得他比以前还要弱得一匹,觉得他以前就斗不过自己,以后更是会输得一败涂地!

正当客厅内的气氛依旧尴尬无比,尴尬之中又好像隐隐约约涌现出了之前兄弟俩相争的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恐怖气氛,任凭祈月都无法调和的时候,董成回来了,买了50斤曲奇饼干回来了。

林琅看着50斤的曲奇饼干,愣住了。

50斤,这是把今年过冬的粮都买回来了吗?

林琅看向董成:“肯定是叫你买5斤而不是买50斤啊,你也不想想,能吃得了这么多吗?”

跑了十几家店的董成道:“你一直都是这样(财大气粗,无理取闹)啊。”

林琅:“……”

林琅对自己这具纨绔身体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叶明雨看向林琅,又看向那曲奇饼干,嘴角勾起了一抹嘲讽的微笑。

祈月也为这50斤的饼干震惊了,道:“宝贝儿,这是你要自己吃的吗?”

林琅以为祈月要骂她做事迷迷糊糊,十分窘迫,道:“这是我买给你的,我觉得(记得)你喜欢吃这个……”

谁知祈月反而开心得不得了,开心得简直喜极而泣抹眼泪,与林琅用抱在了一起:“宝贝儿,你长大了,懂事了!”

最让祈月觉得开心的是,她是真的很喜欢吃曲奇饼干,而她的小儿子,居然记得——即便小儿子失忆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记了,他都还记得自己老妈喜欢吃曲奇饼干!这真是太感动了,亲情电影都不好意思这么拍!

一旁的叶明雨见状,突然慌了。

他刚才还自信满满,面带嘲讽地看着弟弟出丑,觉得弟弟已经完全不是对手了,可此刻却觉得——不,弟弟一点儿都没有出丑!弟弟的表现反而相当亮眼!

甚至,弟弟的手段,以退为进,进阶了,变得高阶了!

好比一个渣天渣地的渣男突然良心发现变好了,那么他的反差魅力绝对是无敌的,比一直细水长流,默默付出,从未渣过的老实人还要令小姑娘心动。

那么同理,一个不顾家每天在外面浪的浪子突然孝顺了,还是即便我忘了全世界那我也不会忘记老妈的这种,那绝对比每天都不辞辛苦给老妈洗脚的大孝子杀伤力都大。

这一局,哥哥输了,哥哥才是输得一败涂地!

弟弟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弟弟了!

林琅穿到叶明舟这具身体之后,也冷静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寻自己原来的身体。

可是她刚找人悄悄咪咪问了一下,就被人告知,“林琅”被公司送到国外念书去了。这次好像是真去了,要不然不会在国内都找不到林琅的人影儿的(因为被送到师兄spark那里封闭训练准备开演唱会了)。

林琅非常郁闷,苏辽把她送到国外念书了,那她到底是去了印度尼西亚,还是哥斯达黎加呀?她怎么会有这么坑爹的老板呀?

那“林琅的事情”,就等“她”在国外念完书回来了再说吧。目前大概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得以着叶明舟的身份活下去了。

这样的生活,过得似乎还不错……不,简直就是相当快乐。

同叶明舟不习惯她的身体一样,她也不怎么习惯叶明舟的身体,但男人的身体嘛,不用穿胸罩,不用来大姨妈,本身就已经能让一个女人好受许多了。而且有着女神的陪伴,即便自己多么厌男,那也得继续忍。

为了女神,什么苦她都能吃,什么难她都能受!

如果说这是一个交换,让厌男的她忍受自己成为男人,来换取跟女神一起生活的机会,那么,她绝对是赚了!

就是她在这里已经待了很多天了,好像每天做的事情除了陪女神之外,就没有其他了,难道“他”不工作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