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玩意?
骑马?
“no,no!”沈明赶紧拒绝了老家伙的好意:“我坚决不干违法犯罪的事情!”
说完这句,低头看了看,感觉胸前的无形的红领巾更鲜艳了呢…
“违法?”
“美国禁止卖银,你以为我不知道!”顺便补充了一句:“全世界范围内,只有荷兰是允许交易的!”
“那我来去荷兰?”
“…算了吧,一个个一米九,我对膀大腰圆的姑娘没兴趣!”
“其实,”罗伯特眨了眨眼:“我们刚刚去的赌场也是犯罪的!”
“啊?不是说老美不禁赌吗?”
“…那是拉斯维加斯,这里是纽约!”
“你们的法律太多,又是州法,又是联邦法的…难怪你们这里的律师这么吃香!”
“别扯开话题,我已经帮你订好了游轮!”
“游轮?”
“对,上面有二十几个姑娘,你可以…”
罗伯特瞬间说出了十几种玩法,什么俄罗斯xx…
听都没听过!
沈明咽了口口水:“还是算了,这要是被抓,可不止打黄扫黑那么简单,影响到我的个人形象!”
“…游轮会到公海…”罗伯特盯着沈明看了一会,小声提议:“要不我给你换成二十几个男人?”
“别…姑娘挺好!”
我踏马说什么了?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可以体验别的东西,骑马…还是算了!”
陈导明说过:演员除了一枪把你打死之外,剩下的都应该体验。
当然是有漏洞的。
比如床戏,犯罪戏,暴力戏等等,皆是体验派的禁区。
方法派就灵活一点,通过情绪借代可以模拟一部分。
沈明明白罗伯特的意思,明仔第一天去找罗伯特,想请教一下怎么放飞自己的情绪,老家伙来了一句‘药物就行’…
呵呵…
明仔连吸烟都觉得是在伤害自己,你让他搞那玩意,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