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 章

据守静的反馈看来,温小阳和那一日一起行动的特殊部门的那个叫做陈可安的男人,都是属于第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认定了鬼物就不应该滞留人间,若是为了执念而强留,就该杀,如果强行滞留人间,还犯下杀孽,那就该斩!

那日一起同行的叫做邓清清的,就属于第三种“人都死了,就该投胎去,为了一些不必要的执念强行给别人添麻烦,断了自己投胎的后路,简直得不偿失”的圣母类型。

在温如瑾看来,这两种都没什么可取之处——前者是真正的蠢,完全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宛如巨型智障儿;后者是坏,圣他人之母,慷他人之慨,刀子捅在自己身上压根不会痛,想怎么哔哔就怎么哔哔。

他们的部长,宁梦差则属于第二种“虽然也觉得冤魂恶鬼什么的太惨了,可是也没办法了啊,如果破坏规则的话就会造成混乱,混乱一旦形成,就会酿成更大的恶果。”

对于宁梦差,温如瑾知道对方是处于“清醒着痛苦”的状态。夏小满说特殊部门已经没有人能阻挡得了那只冤魂了,其实不然,以宁梦差的能力,他费尽心思、全力以赴的话,也并不是不能解决冤魂,他只是在踟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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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宁梦差沉默了良久,竟然惨淡地笑了:“上仙,您真的觉得,为了一时的快意,断了自己永生永世的后路,真的值得吗?”

人杀人,和鬼杀人,是两个概念。

活人杀了活人之后,凶手会受到人间律法的制裁,除此之外,凶手死后,地府也会根据其生前的功过是非来量刑,只有在地府服刑完毕,他才有投胎的可能,当然,这个投胎可就不一定还是人胎了。

但是鬼杀人就不一样了,鬼和人之间相隔着六道轮回,有着阴与阳天堑鸿沟,两者根本就不能随意互通,这是天道轮回,一旦恶鬼肆虐人间,那必然触及了天道规则,恶鬼虽然复仇一时爽,但是极有可能失去了投胎的机会,更甚至,可能直接被斩杀,直到魂飞魄散。

宁梦差问出的问题,就是指出了这一点,他叹了一口气,又继续道:“我知道人心中自有善恶,这不是律法可以控制的,也知道人心自有偏向,这是人之常情。但是设身处地地替那些冤魂想一想,这样纵容她,不也是在害她吗?”

很多时候,宁梦差亲自出手阻拦那些冤魂厉鬼,不是真心阻止他们复仇,而是希望能给对方保留最后一个投胎的机会。至于这一次,他不出手,是因为冤魂已经沾染了杀孽,不论如何都是非死不可了,他不想亲自动手,他这次来,只是为了阻止温如瑾支援冤魂而已。

温如瑾问:“你可知道,若是人间律法不能给予公道,地府有权允许冤魂返回人间索命。”

宁梦差点了点头,说:“当然知道,可是十殿阎王中,唯有东北方天尊、第五殿阎罗王是嫉恶如仇的性格,并且也只有他愿意多次给予冤魂复仇的官方资格的。但是阎罗王就因为给冤魂复仇的数量太多,过度干扰了人间律法和规则,早在三十几年前,他已经被剥夺了赋予冤魂索命的权利……直至今日,再也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冤魂是携带地府文书前来人间复仇的。”

温如瑾:“……”阎罗王,好惨一男的。

但是,这样可悲的事情,难道要怪阎罗王?还是要怪冤魂?

冤魂为什么要索命?阎罗王为什么会在早年多次允许冤魂索命,甚至不惜破坏人间律法?本质上、根本上的问题出在人间律法上。

是人间的律法,不符合阴阳两界生灵对其的敬畏,这才导致了活人仗着律法的漏洞,肆意作孽,导致阴间积攒了大量可悲可怜的枉死冤魂。

是人间的律法,不符合阴阳两界生灵对其的期待,这才导致了冤魂宁可魂飞魄散,也要违法偷渡忘川,返还人间复仇。

是人间的律法,已经根本不符合天道人性的规则了,这才导致也阎罗王不惜破坏人间律法,冒着丢官位的巨大风险,也要给人间一个警告。

只是可惜,人间的臭虫们,似乎没有接到这个警告。

这些事情从脉络上从头到尾的梳理一遍,不论是阴间还是阳间,都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因为人间律法根本上出了问题,才导致了这一切,冤魂和阎罗王何其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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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梦差出了温氏的大门,送他出门的温老三还“哼”了一声,“碰”地紧闭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