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把她的手一甩,没好气道:“我说过多少次了,别乱说话,什么叫我那位罗先生,我和他没半毛钱关系。”
“可是他追了你半年了,这么执着,我都感动了。”宁千好笑道。
“你感动你去接受。”叶知秋一眼都没往宿舍楼下看,耷拉着眼皮转身回了宿舍。
宁千好冲着楼下耸耸肩,背起行李,一路小跑下了楼,从罗亦平身边经过时,罗亦平叫住了她。
“宁小姐。”
宁千好站定脚步:“罗先生,我急着赶火车呢,知秋的事你找我也没用的。何况她和她男朋友青梅竹马,情比金坚,你绝对没机会的,放弃吧。”说完,连奔带跑地闪了人。
罗亦平苦笑着抬眼看看楼上那个紧闭着的宿舍门,双手往裤袋一插,背靠着行道树,明天要去日本出差一周,走之前,他想见见她。
罗亦平也不明白,怎么就迷上叶知秋了。
漂亮?漂亮的女孩子太多了了,叶知秋也没美到令人一见之下废寝忘食的地步。
脾气性格?脾气又臭又硬又任性还毒舌,算不算叶知秋的优点?
也许是因为骨科病房那份最终没能吃上的新疆大盘鸡,也许,是因为那个冬日午后湖畔少女回眸间的一缕迷茫,以及一次又一次于无人处的低泣与悲伤。
这个外表看起来坚强乐观的女孩子,其实很脆弱。
罗亦平心疼她做出来的坚强,却被叶知秋坚定地挡在她的生活之外。
很多事,得随缘,不能强求。过刚则易折,这个道理,如今已经在商界做得如鱼得水的罗亦平太明白了。
所以,罗亦平追得很佛系,工作之余,有空闲时间,便来一次,能够远远看一眼,便满足了。
那一年的罗亦平,喜欢得很纯粹,喜欢是他的事,只与他自己有关。至于叶知秋,她爱的是谁,与他何关。
快到晚饭时间了,无论是去食堂吃饭或是叫外卖,叶知秋都必须露一次面,罗亦平准备再看一眼便走。
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从他面前经过,二十刚出头模样,五官精致绝伦,行色匆匆,表情凝重,无比简单的黑t加洗到泛白的牛仔裤,却让这个人穿出了明星的感觉。
这是个自带闪光体质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