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好生无耻!
关姬看着李慕,心里骂了一声。
先不说那茶苗,就说这毛布。
没错,这毛布本来就是拿来卖的,卖谁不是卖?
如今这李家在南乡缺粮的时候,不但自己送粮过来,还愿意收毛布,免去了自己等人奔波之累,这样看起来确实是南乡这边占了便宜。
关姬如果昨日没有听到兄长的想法,只怕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如今她却知道,这个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冯永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慕,越看越觉得这女子当真是厉害。
不要以为这个运粮换毛布的做法没什么大不了,在从来没有人做过类似的事情之前,没有足够的智商,是根本想不出来这个事情背后的巨大好处。
看看昨天的李球和黄崇就明白了,这两个算得上是一时的人才了。
而他们在冯永说出此事之后,竟然还要冯永解释才明白这其中的关键。
这个李慕不但自己想出来,而且还有足够的勇气去实施,甚至拿了茶苗来掩饰她的真正目的。
就算冯永不答应,那她也一样捞了茶苗的好处有了手推车,只要粮食足够,运粮过蜀道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困难。
这一点冯永很明白。
不然手推车哪会流行一千多年?
就算到了解放战争,手推车也一样是重要的运输工具。
所以说,这个李慕,不但有女强人的潜质,不,这已经算是有女领导的潜质了,而且还有着妖孽的智商和情商。
十五岁的李同,在这个时代,已经不小了。
不信看看黄崇,看看赵广?
可是进来这么久,一直就是李慕在主导话语权,甚至还可以很轻易地看出,这李同有些害怕李慕。
如果不是因为李慕平日里强势无比,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冯永的手指头轻轻地敲着案几,看着李慕,好久才说道,“此事,我还要与我那几位兄弟商量一下。这纺织工坊,我那几位兄弟,也是出了不少力,所以此事不是我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