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宝却不为所动,心道:反正母夜叉保证了今日不对他动手,她要是敢动手,就是言而无信!本少爷以后就再也不要相信她。
林善舞虽然看此时的傅家宝很不顺眼,却很遵守承诺,说不打他,还真没有半点要动手的意思。她在一旁书架上翻了翻,翻出了几张纸摊开来给傅家宝看。
那些纸张边缘都泛黄了,明显不是新近留下的,每张纸上都抄了一首古人的诗,字迹潦草,好些个还缺胳膊少腿,瞧着像是学字小儿拙劣的练笔。
然而看见了这些字,傅家宝面上却没有半点羞赧,他习惯性地歪头扫了一眼,奇怪道:“你给我看这些作甚?这都是本少爷几个月前写的了。”
哦,原来是几个月前写的,而不是好几年前写的。林善舞看他歪斜的脑袋和身子,忍住上前将他坐姿掰正的冲动,对他道:“身为男子,你的字却写得这般差,连我这个女子都不如,你不觉得羞愧吗?”
傅家宝一愣,又听林善舞接着道:“将来走出去,人人都会说你写的字连自个儿媳妇都不如,你觉得你面上有光?”
新婚那天晚上,林善舞就知道傅家宝是个好面子的,否则昨日她打他时,他不会关上门,也不会在受疼时死死闭着嘴不敢叫出声。他只有在以为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出声向外人求救。自从知道她只是打他却不敢害他性命后,傅家宝再也没跟人提过她打他一事,这其中有她从未在他身上留下痕迹的缘故,更多的,却是傅家宝自尊心作祟,不敢叫人知道自己连媳妇都打不过。
果然,听完那句话后,傅家宝立刻坐直了身子,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林善舞,随即否认道:“不可能,你写字能比我好看?骗鬼呢!”
傅家宝没有说的是,在他自个儿眼里,还真觉得自己的字挺好看的。毕竟他混的就是纨绔的圈子,好些个纨绔连字都认不全呢!他能认还能写,就算写的字有所错漏,那也足以叫他笑傲整个乐平县纨绔圈了!况且,在他心里,林善舞只是个农户的女儿,农户有几个识字认字还能买得起笔墨纸砚的?
傅家宝觉得,虽然林善舞的娘是秀才女儿,但是林善舞能认全字已经顶了不起了,写字怎么可能比他好看?她肯定是吹的!最多跟他半斤八两!
然而这个念头刚刚落下,傅家宝就看见了林善舞写的字,他目光顿住了,眼睛越睁越大,嘴巴也越张越大。
只见林善舞熟稔无比地捏起毛笔,在铺平的纸张上落下四行字,是一首诗,还正正好是傅家宝写在纸上的那首诗。由于傅家宝每行字空出的地方都大,足够林善舞在那空出的地方再写下一行字。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字,但是林善舞写出来的,却个个规整清晰,一勾一画隐隐有刀剑的锋芒,落在傅家宝的字迹旁边,顿时将那本就潦草的字衬成了枯枝烂草,简直不堪入目。
傅家宝眨了眨眼睛,又揉了揉,不管他怎么不敢置信,林善舞那还散着墨香的字依旧明晃晃地摆在那里,不断提醒他自己的字有多么丑。
“怎么……可能……”傅家宝抓住那张纸摸了又摸,不敢置信地呢喃。
林善舞上辈子最开始的时候,一心闯荡江湖修习武功,而想要将武功修习到一定境界,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是不成的,毕竟若你连字都不认得,怎么能看懂武功秘籍?而当你能拿得稳刀剑,能将兵器使得炉火纯青,又怎么可能拿不稳一根小小的毛笔?
林善舞现在虽还远远达不到上辈子的境界,这具身体也无法拿得稳刀剑,但是拿笔写写字还是不成问题的。而即便换了具身体,她写出来的字没有上辈子那般苍劲有力,也能将十个这种水平的傅家宝吊起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