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小妹解释道:“她这样也不算是顶替她家婆,而是刚好那个工厂有人要退休,就会招新的工人,她正好知道就去试工,试合适了就被录用了。如果是顶替的话,根本不用试工,那就更容易有工作了。”
王春杏突然又问道:“家嫂,你和你的好姐妹写过信吗?她和那个覃带玲是-是工友,肯定经常见面,要不你给她写封信,让她告诉那个覃带玲,叫她把达云给我们家还回来!”
“我跟她没写过信,改天我回娘家时,问问她家里有没她的地址,我给她写封信试试,或者让她叫达云给我们写信回来。”
任达兵想了想说道:“阿妈,达云和那个覃带玲,已经登记结婚了,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夫妻,怎么还能还回来?就算达云回来了,他也是覃带玲的丈夫,覃带玲也会跟着他回来。”
“她愿意跟着回来就更好,反正我不愿意,让达云跟着她到县城去生活!”
任振国及时出声,“他那么大个人了,我们还是别瞎操心他了!大家都先把粥吃了吧。”于是大家便继续把粥吃完。
任达花察言观色,早就安静下来不哭了,这会啥话也不敢多说,等大家吃饱粥后,倒是难得地帮忙收拾起碗筷来。
正好农小妹手里还抱着任茵茵,她也不便收拾碗筷去洗,也就难得的偷懒一回,否则她就得把任茵茵递给任达兵抱。
任达云离开家后,任家从此就少了一个劳动力。当然相对来说,也少了一个人的饭量,实际上并没什么影响,任家的日子还是照常过。
那边厢,任达云跟着覃带玲走后,就开始了新的生活啦。
两人一路上都比较亲密,并称呼对方为“老公”和“老婆”,俨然一对小夫妻模样。
他们坐车到了县城后,覃带玲果然第一时间,就带他去商店买衣服,外面的衣服、里面的衣服,给他各买了两套。
然后就让他直接穿着新买的夹克外套,和她手挽着手,又高高兴兴地去菜市场买菜,她特意花两块钱买了半斤叉烧。
任达云还从没吃过叉烧,当覃带玲提着叉烧从店里出来,他挽住她的手后,忍不住好奇地问道:“老婆,这叉烧是什么肉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