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种叫蒺藜子,它比较少见。这里还有剩下没用完的,你可以多看看它的样子,等你有时间去山上割山草时,如果看到山上有,就可以把它们挖回来。”
“对对对,我一定要记住它。”任母仔仔细细看了起来,并在心里默默记住它的特征。
任母又叹了几声后,终于平复心情,走出去忙她的去了。
任达兵继续替手臂上的伤疤涂药,又悄悄对床上的农小妹说道:“我担心阿妈会来个回马枪,要不我腿上的伤疤,就不要理它们了。反正那里真没人能看到,除了你。”
农小妹也悄悄答道:“我看到也心痛,还是涂一下吧。阿妈已经去忙了,应该不会再折回来的,涂一下才几秒钟的事。”
“好吧,听你的。”任达兵先看了看门口,还好任母出去时,考虑到农小妹和孩子都还不能多见风,顺手又把门帮掩上了。
既然任母已经知道,任达兵手上有伤疤的事,现在还没到睡觉的时候,他也可以脱下长袖衣服了。
其实这几天他跟任达云睡,也没敢脱衣服,就担心如果任达云知道了,家里人也同样会知道。
当晚大家都回到家后,一个个也先后看到他手上的伤疤。任父和任达云倒没什么,只在心里轻叹。
任达花先是惊叫一声,然后专门走上前去,一把抓起他的手臂,仔仔细细地查看,“大哥!怎么你的手臂上,有这么多伤疤啊?”
“你大惊小怪干什么?当兵的人身上有点伤,有什么好奇怪的?”这话是他刚刚去到部队时,指导员告诉他的。
“可是……可是……这也太难看了!”随后又换上苦瓜脸,“大哥,你这些伤现在还痛不痛呀?看着就让人难受。”
任达花还特意伸出一个食指,轻轻地摸了几下他的伤疤,那上面凹凸不平的,好像有一条条蚯蚓爬在上面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