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地笼清洗干净后,李清欢见里面的蚯蚓还有,便又放在了里面,想着反正鱼也不多,等有时间了在重新挖点新鲜的蚯蚓放进去。
她听张大粮的,把地笼放在稍微浅一点的地方,又投了几个石头进去,便带着弟妹回家去了。
本来她想送两条鱼给张大粮,也算是礼尚往来。不过想到张大粮一个粗汉子,肯定不会做好吃的鱼肉。又想着他和他娘都夸奖她手艺好,便想着还是等她一道做好了,再让弟妹端过去,也省的麻烦了。
她早上随便做了些吃的,鱼养在木盆里,想着中午再吃。
哪知她不过是翻了门前的一小块地回来,厨房里的鱼就少了两三条。
刚开始她还以为是家里遭了贼,直到她看到厨房的地下留下了一排小脚印,显然她是遭了野物的贼了。
只是不知道是野猫还是黄鼠狼。这两种东西可都是吃肉的,看来她家的小野兔和野鸡不安全了。
两顿变一顿,李清欢颇感无奈。中午清炖了两条,剩下的三条则直接红烧了。
她单独留了一条清炖的鱼给张大粮的娘,又选了一条稍微大点的红烧鱼给张大粮吃。如此一来,三姐妹也就刚好只分得一条鱼。
吃完饭后,李清欢让李青兄妹趁着鱼还温热,送去给张大粮。
阿桃问她。“阿姐不去吗?”
李清欢点点头。“我看天色还早,还是赶紧编两只笼子给兔子和野鸡晚上睡,否则遭了黄皮子就不好了。”
她想起那天张大粮他娘看她的眼神,她总觉得有些不舒服,所以以后还是少去他们家比较好。倒不是她自恋,而是张大粮本就是个穷猎户,家里又有病瘫子娘要靠吃药保着,谁家都不会把自己女儿嫁给张大粮。所以张大粮虽然长得结实,相貌脾气也都不错,但还是拖到了二十五六岁依旧没有娶妻。
这年龄就是放到现代,爹妈也该着急了,更别说是二十及冠的古代男子了。有些甚至十六七岁便娶妻纳妾了。
比如说那个什么越公子。才年仅二十,老婆没娶,便纳了三名美妾,现在还想再纳第四个,真真是个色鬼!
想到了司马越,李清欢心情就不好了。
她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渣男,因为那会子在现代,她有个室友交了一个高富帅男朋友。原本是幸福的跟花儿一样,却没想到那高富帅是个人渣,不但脚踏几条船,还在室友怀了他孩子后,要求室友去打胎。
更可恶的是,还一边装模作样的来追求她。室友因家教严,不敢跟家里人说,高富帅又不肯承担责任。后来室友无奈,只能拿着仅剩的几百块钱生活费去了一家小诊所做人流,结果一尸两命。
所以现在在她眼里,司马越与现代的那个人渣高富帅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一个是偷偷的脚踏几条船,而他是光明正大的。
傻子才会心甘情愿的当他的小妾。又不是皇帝,若是皇帝争个宠不为爱可还有权利!
司马越顶多算是土财主,而且当他的小妾肯定还要经过像宫斗一样的宅斗。一不小心,小命都得玩完,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正当李清欢一件一件数落司马越的不是时。司马越已经在雅阁中连打了几个喷嚏,害的他还以为自己是得了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