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悍匪非但没冲上来救他,反而齐刷刷停下脚步,甚至有些人还微微转身,如受惊的兔子,稍有不对立马就跑。
舍身救人?别逗了!他们是贼,又不是大侠!
之前交战不过里许地,他们又没瞎,武艺高强的七大头目,几乎两棍一个被打死了仨,你都吓得屁滚尿流,我们去送死啊?
是!他们人多,可谁先上?三位当家还在后头,等到他们赶来要死多少?谁愿拿自己小命去缠住他?
“你再跑啊!”方尘一步跨至身后狞笑道,精钢六菱棍带着恐怖尖啸,以雷霆之势当头砸了下去。
“不!”海寇脸色惨白,吓得脑袋都僵住了,半点反应都没有,就被铁棍从肩膀劈入胸腹,直接了账。
一群海寇差点全吓尿了,见过凶残的,可没见过凶残到这种程度的。要知道,那是棍子,不是刀子,竟由上而下差点把人劈成两半,这小子是凶兽崽子么?
‘啪’
海寇被劈死后,一只染血的布袋从震散的衣襟滑落在地,比拳头稍大,看起来胀鼓鼓沉甸甸的,外边撑得有菱有角。
方尘眼睛一亮,打怪爆东西了?立刻抽回铁棍捡起布袋,完全无视身前大群海寇,就这么堂而皇之当着他们面查看起来。
当看到里面的东西时,方尘眉开眼笑,嘴巴都咧开了,果然是钱袋,听说做贼的都有把财产带在身上的习惯,看来真是不假。只这钱袋里就有两片金叶子,半锭大银子和一把碎银,算起来足有三四十两,收获可谓不小。
慢悠悠扎好袋口挂在腰上,同时抬起头,贪婪的扫视身前大群海寇,就像在看一锭锭银子。
自己诺大威海帮财产才二两银子,想想就好心酸,这些海寇真的太有钱了!要不要全部打死,起码两三百人呢,摸尸一圈说不定还债的钱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