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德和公司其他股东们好奇的眼神中,这位股东大笑着道:“咦?这不是一直跟在那个狗屁爱德华身边的阿尔嘛?你现在离开了狗屁爱德华,为他的儿子工作了?!”
听到这有一点熟悉的声音阿尔弗特利眼神一凛,扭头看向这位安进医药的股东。
并且马上就认出来这位的身份,约翰·拉赛德。一位印度裔地产商人,一位加州亿万富豪。
“拉赛德先生。”阿尔弗特利不卑不坑的回应,“我希望你刚才说的这些话,去大塞弗罗萨先生面前再说一次。我相信爱德华·塞弗罗萨先生,一定会再请你吃一次约克郡的铁拳的!”
“你!”约翰·拉赛德被阿尔弗特利这句话,居然一下子气得脸红脖子粗,好像被揭起了什么伤疤一样,反应有一些大。
约克郡是英国的一个地方,其实也是年轻时候还是穷小子的爱德华·塞弗罗萨的家乡。很巧合的是,约翰·拉赛德这位印度裔富豪年轻的时候也在这里生活过。
和爱德华是认识的。
并且因为他印度裔的身份,虽然从小就是一个富二代,但是在约克郡却一直都是被那些本土的小子们欺压的那一个。
某位年轻的时候好事的塞弗罗萨,就是带头的其中一位。
因此。
在成年以后,这两位以前的冤家,都来到了美利坚发展。非常狗血的又凑在了一起,而且彼此还是竞争对手,做的都是高级房地产生意。
于是乎。
关系当然好不了。
而阿尔弗特利过去是爱德华公司的精英,当然也认识约翰·拉赛德这个公司的竞争对手和敌人了。
因此。
在对方率先嘲讽的情况下,阿尔弗特利一点也不示弱,在言语上反击了回去。
约翰·拉赛德气得脸红脖子粗的,原本他就对亚伯的塞弗罗萨这个姓氏很敏感。
虽然美国也有一些姓这个姓氏的人,但是数量很少。这个姓氏的族裔,在美国的数量大概就和华夏的姬、慕容、风、云之类的一样稀少。
原本只是猜测。
但是在看到阿尔佛特利出现以后,拉赛德马上就确认,投资公司的那个家伙很可能是自己最讨厌的那个家伙的儿子,或者有什么关系的亲戚。
他才马上忍不住。
站出来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