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靳明达,是个健身教练。
大学毕业之后,我想从家里搬了出来,想着反正自己已经有了工作,怎么也不能再花家里的钱,毕竟我已经长大了,是个成年人。
在没有找到健身教练这份工作之前,我租住的地方并不好,后来就直接想到住宾馆。
后来找到了新工作,住宾馆也不是长久之计,但是我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租好的房间,所以就选择本是刚建起来的公寓,虽然是在郊外,可是环境不错,而且价格也公道。
在4月份八号的时候我过去看了一下,发现还不错,想着改天就把定金给交了。
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我的命运从这一天开始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然有喜也有悲。
4月9号的时候,我从宾馆出来去找地方吃饭,刚好碰到了高衡岑。其实我和他并不熟,但是好歹是认识,毕竟还是校友,于是就打了个招呼,而我也没放在心上。
然而走着走着却又遇到了胡俊哲,胡俊哲和我都是篮球队的,现在偶然见面当然也是要吃一顿的。
我们聊了很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他在说,说他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之类的,而我也只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听着,毕竟他花花公子的名字不是一天得来的。
之后说到兴起,他想要喝酒,拦都拦不住只能陪着他喝。
然而这一喝酒却出了事,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四周躺的都是尸体,遍地的鲜血,现在想来还是让我记忆犹新。
正在我呆愣的时候,开门声响起,在保安惊惧的目光中,我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而我的第一反应也是逃跑,于是我就真的跑了。
回到宾馆之后,我意识到我不能就这样走,懂了就跟我说不清了,于是我简单收拾了东西,退了房打算去找我哥,毕竟他是当律师的。
其实我也想过去警局说清楚,但是经历了这么血腥的大场面,说实话我有些怯场。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刚出门我就被警察给盯上了。
看着率先跑过来的人的腰中别着枪,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