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恰好,对方也是你喜欢的类型,那么就可以愉快的成为朋友,如果对方是你很排斥的类型,敷衍几句就可以了,不必要交恶。
所以陆建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即便他什么都不做,旁人就会自然而然的喜欢他,喜欢和他相处。
不排斥、不反感,其实就是喜欢。
了解的越多,越发现这个人身上找不到令人反感的东西,喜欢就会加深。
要知道,人类本身是带有敌意的家伙。
人类评价一个人,就是去挑这个人身上的缺点,拼命地从别人身上挑缺点。
有的人你只见了他一次,就讨厌他,因为看了他第一眼,你就从他身上挑到了难以忍受的缺点,这就说明这个人身上的缺点特别多,不值得交往。
但有的朋友,交往多年之后突然反目成仇,因为交往多年的时候你突然发现他的人格深处隐藏着致命的缺点,所以你因此否定了他。
所以否定一个人很简单,本质上就是找到了他身上那个无法忽略的缺点。
所以聪明的人,不会张扬自己的优点,但他会审视自己,抹平自己身上任何微不足道的缺点瑕疵。
他让你找不到排斥他的理由,相处的越久,你就越是只能发现他身上的优点,你会发现他从头到脚都是宝藏,只是你从前未发现。
你因认识他而惊喜,你赞美他,并热烈的喜欢这个朋友。
很单纯的喜欢,就像是喜欢一张床单、一双袜子、一条围巾、一只茶杯,因为他和这些物件一样,在需要的时候会让你感到非常非常舒服。
这就是与人相处的最高境界,你要是能做到,你就无敌了,不管是在职场中,还是在生活中。
试想一下,所有人都希望与你亲近,所有的人际关系都以你为焦点展开,这是一种什么感受。
这种感受就是,你看起来越普通,在别人眼里你就显得越伟大。
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其实更简单。
只不过从来没有人思考过这个问题,所以很少有人有目的性的这样做过。
我们从来追求我们自己内心真正喜欢的人,都会觉得是有差距的。这种差距在于,你挑不出她(他)身上哪一点不好,但是你看你自己却发现哪哪都是缺点,你甚至都讨厌自己。
但其实,这种差距很容易被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