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三个求援方向。自然是向他们的老上司。当初。将他们二人以及。县丞伯父一同举荐给袁绍的举荐人——沮授。现在所担任的渤海郡。
表面上来看。河间国易县的三个主官。居然想要向并不是紧邻着的渤海郡求援。是一件非常荒唐可笑的事情。但是。实际上。真正操作起来的话。易县这三个发生分歧的主官心里面却都一致认定。他们所预想的三个求援方向上。最靠谱。也是最有可能得到援助的。赫然就是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最不靠谱’的渤海郡。
易县的三个主官为何会有这种完全相同想法呢?
第一。性格。
凭借着三个人对沮授性格的了解——克己奉公。急公好义。为了公家的事情。从来就不会计较事件本事能对自己的声誉产生任何的影响。沮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尽管在脾气上。他比起田丰来还是会显得委婉一些。但是。在公事上。他从来就不会拖泥带水。有所迟缓的。
相比较而言。上将淳于琼的表现甚至是还不如颜良或者文丑。那绝对是一个在任何事情上都瞻前顾后。喜欢多想的老狐狸。在原先的时空里。袁绍将全军囤积的粮食放在由他所把守的居巢。却最终被曹操奇袭并付之一炬。其中未必就没有这位上将自己的性格十分墨迹的缘故。
第二。形势。
易京城那里固然有袁绍淳于琼和袁绍麾下的两万大军。但是。经过第一次黑山贼之乱后。不光是冀州一州之地。整个袁绍军都非常地缺粮。淳于琼所统管的那两万人。现在的情况其实也不是很好。在易京城下自保有余。进取不足。即便淳于琼得到易县方面送去的求援信。也恐怕没有多余的粮食派遣军队赴援自己。
辛评或者河间国其他县。他们也从来就没有指望过。相对而言。自从上任之后。想要在渤海郡境内实施大范围屯田。却遇到了当地世家或者豪强等联合家族势力一致抵制的沮授。他手中还是握有足够的兵力和粮食。可以用来赴援自己。进而是整个河间国的。
这还只是易县县长和县尉二人的建议。轮到县丞的时候。他却提出了另外一个既不用易县现有兵力冒险。却又极有可能会立功的建议。但是。他所提出的这个建议。有一个极大的弊端——同样无法阻止目前带兵进入到易县境内的。高览所部由三百名骑兵所组成的贼兵未来在易县境内大搞破坏的举动。
可就算是如此。最终商议的结果。包括易县县长和县尉二人自己在易县境内亲自辟除的各个属官。像是功曹史。五官掾。等等之类的属官。最后却都一直对县丞所提出的建议投了赞成票。
那么。易县县丞提出的建议究竟是什么呢?为何在明知道这个建议会造成如此诡异的结果的情况下。易县各属官都还投了赞成票呢?
这个建议。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在易县境内。由县长和县丞立即组织城内现有兵力和能够临时调动起来的人手。在易县境内实施坚壁清野的策略。尽可能多地在高览所部兵马进攻到县城之前。尽可能多。也尽可能快地将县城之外的百姓迁入到县城之内。凭借着易县小。却极高。相对而言较为坚固的城墙。以对抗这个贼兵。
第二个部分。就是由县尉亲自率领城内仅有的五百名骑兵。出城之后。主动避过高览所部。绕道跑出易县境内。目标直指之前已经被高览部‘占据’的临县高阳县的县城。若是有可能的话。趁机将之夺回来。
至此。县丞提出的建议。就算是结束了。
县丞为何会提出如此一个建议呢?
一方面。就是尽可能避开在县城之外与高览部直接交锋的可能。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易县方面现在处在兵力处于绝对优势的状态下。但是。县丞在这方面的顾虑与县长是完全相同的。
黑山贼以往进攻冀州境内的各郡国县的县城的时候。总是喜欢用人海战术。如同蝗虫一般席卷目标。这方面。老县长在县丞上任之前。就给他灌输了这方面。大量的、相关的、在冀州当官这么多年自己总结的经验和教训。
另外一方面。在易县兵力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之下。若是他们不出兵阻止高览纵兵在易县境内肆意妄为的话。在战后。袁绍获知整个情况之后。肯定不会了解他们的顾虑。而只是会听信辛评这一类位高权重。却没有任何治理地方才能的重臣的谗言。肯定会只追究他们消极避战之过。
这样的结果。身为易县军事主官的县尉肯定会首当其冲。遭受到来自辛评。甚至是主公袁绍的惩罚。因此。适当出兵与贼兵交锋。便成了必然。
那么。县丞提出的。由县尉率领易县城内所有的机动兵力。出城主动避开高览。奇袭背后可能在就已经被贼兵占据了高阳县县城。夺回来。功劳很多。即便最终县尉无法从贼兵手中将高阳县的县城给夺回来。那也是他个人军事能力有问题。而不是他。以及易县的三个主官在此次贼乱当中不愿意出力。消极避战的缘故。
这样的一个建议。这样的一个选择。是既可以尽可能多的避免易县在此次贼乱当中遭遇到巨大的损失。尤其是人员方面的损失。又可以。不应该说。又极有可能立下功劳的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
按照第一次黑山贼之乱后。冀州各郡国县。尤其是县一级主官们在此次贼乱中所总结的经验。大大改变了自身行动模式的黑山贼。在袭击冀州中西部地区的各郡国县的时候。破坏境内耕地里的庄稼为第一要务。强行掳劫各地的壮丁是第二要务。而以往最被黑山贼最为看重的掳劫各地财物。却被放在了第三位。
这才是功曹史。五官掾等等易县属官一直赞同县丞提出的这个建议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