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耀开口:“回去好好想想。要么你不卖,要么你卖我。否则没办法,我自己编一套故事。你才写了几十章而已,前面的开头我大可以换一个,抄袭也只是内容,构架又不你一个人的。我还说你抄袭神雕侠侣呢,不也是师徒恋吗?臭不要脸的在那跟我装个人似的。你以为你什么东西啊?!靠。”
容耀起身就走,留下查辛在那,就真扎心了。
当然容耀话也有点重,或者说情绪没控制住。说是不受刘艳影响,其实怎么会不计较呢?
容耀很良心了,抄底也不会故意压价。现在值多少就是多少,以后还可以如果火了给他分成,绝对不会亏待他。
可他还在那人五人六的。
结果没想到,第二天查辛就联系他了。这次比三生三世还快,乖乖的版权卖给他了。
容耀想多了,这就是个刚写书的小屁孩而已。哪怕比容耀大。
有个错误的观感在于,这和前世两个世界。
前世能创作这两部小说的,都是在各自圈子出名的。之后因为两部戏红了,他们只是出圈了。绝对不是新人。
这一世纯粹就是系统压制容耀而随便随机的什么虾蟹充数当个作者而已。根本都没有什么大咖写手。
而容耀因为他自己才是“原创”对待他们的时候也有一种优越感和俯视感。
估计查辛就是看容耀年纪小,先声夺人想镇住他,结果没镇住。他哪知道容耀才是“原作者”。所以说写小说就好好写,别扯别的。况且他估计都没想到自己真能赚这么多钱。
容耀就给20万,就20万。当然之后分成也承诺了,会分。百分之一。合同也是容耀找张婷拟定的,然后给查辛自己去找人看,没问题了就签约了。
而且影视剧版权拍摄年限十年。
几乎就是被容耀掌控节奏了。
非常乖,就很棒。
好事成双,之后六毛也给容耀打电话要过来谈谈。也是二十万,也是同样的条件。百分之一分成。如果能卖个几亿,她会收入税前的几百万。这不少了。
没说大咖卖ip也是500到1000万。这俩现在都不是大咖,容耀自己不吃红利的吗?
大家都满意,合同签好,受法律保护。容耀还特地去做了公证把合同,更保险了。
美滋滋的回来,好消息接二连三。
汤宝那里也有消息,《克拉恋人》的剧本,找到原作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