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去滨东

对冲 月影梧桐 1866 字 6个月前

高洋在营业部里实际操作着两个账户:一个账户开户名是李恒,还有个账户拥有者是上海某公司;其中,前者是代客操作期货的账户,李恒虽然开设了账户,但并未实际进行操作,所有买卖和出入金指令都是高洋操作;还有个账户虽是上海某公司,不过初步查明实际控制人是高洋本人;

根据新世纪后台记录显示:

李恒账户在12月23日结算后大约拥有资产561万,主要持仓为郑商所绿豆期货多单,由于绿豆价格出现下滑,资产一路下降,到1月13日全部平仓后仅剩余83万余,其中83万被全部转出,与此同时,高洋账户转入一笔83万资金,目前并无更直接证据,但很可能就是从李恒账户转出的剩余资金;

高洋账户在12月23日结算后大概拥有资产94万,主要持仓同样为绿豆期货多单,1月份发生严重亏损,后来又重新入金100万,入金来源从何而来目前尚不清楚,入金后到1月13日,账户资产仅剩余50多万,等第二笔83万注入后,当天恢复到130余万,但截至1月18日收盘清算,账户资产仅剩余68万,当日结算后该账户不再持有任何头寸。

1月19日,这笔68万资金从营业部转走进入该公司账户,然后1月20日被人全额取走……经过调查,确信是高洋本人。

目前暂未发现高洋挪用公司账户情况。

李恒账户转移的操作凭条上有高洋和小雪两人的共同签章,根据调查,小雪当天在医院进行孕检,并未实际在场,印鉴全部由高洋实际控制,小雪本人陈述她不知高洋举动,也不知账户具体亏损情况,只表示他最近因为亏损有些严重,心情不好,每天很晚回家……

高洋与前妻陆筱敏的离婚协议于12月20日签署,12月23日领出离婚证并正式离婚,离婚协议对家庭财产和子女抚养进行了充分记载,夫妻共同财产中,高洋获得70余万及其他个人财产;陆筱敏获得存款60万并保留个人存款,同时约定其每个月支付儿子抚养费500元……

报案人李恒陈述:他和高洋认识多年,今年9月份和高洋开始合作理财,约定账户由高洋操作,盈利部分由其提成20%并收取2%的管理费,并出示了双方的合作协议,盖有公司印鉴。在通话中,他表示高洋从未介绍过账户运作情况,只在电话里说亏损7-8%。

他因公司资金需要,于本周一也就是1月18日晚间打电话给高洋,要求提取200万资金,高洋口头答应,约定昨天下午交割,但昨天李恒并未拿到款项,也找不到高洋,随后报警。

前天,高洋在营业部上班,并无多少异常,当天晚间很晚回家,与小雪在一起,昨天上午,高洋本应到公司上班,但他后来借口有事,驾驶单位公车外出,未归……

另据新世纪总公司反应,他们同样与周一与高洋联系,并在周三确认考察组到钱塘检查工作,高洋本说好昨天中午到机场接站,但同样联系不上,他们与高洋的最后一次联系时间是在本周三下午时分。

综合以上情况,高洋离开公司的最后时间是上午8:37左右,手机最后一次通话记录是上午9:29,随后失去联系。

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已卷款逃跑,目前除小雪外,并未发现其他涉案人选;小雪本人否认接触过任何款项。高洋自12月下旬以来到昨天接触过的所有社会关系和通话记录我们正在努力排查,可能还需一段时间,有关车辆和高洋个人的体貌特征已通过公安厅发送出去通知各卡口注意拦截,并寻找其他目击者。

根据以往类似案件,嫌疑人一般有4个去向:

第一是潜逃回老家,我们已紧急致电当地排查;

第二是从海上偷渡出境;

第三是从云南、广西一带陆地偷渡出境;

还有个可能是通过广州和深圳偷渡香港。

我们打算等有确切消息再拦截盘查,目前省内机场、航运、客运已开始卡点……”

听完这一长串汇报,几个市局领导明显松了口气:他们原本接到报案是说高洋卷走了500多万,这可是了不得的经济犯罪大案,所以立即调遣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但到今天夜里情况虽然没有完全查明,但有一点确凿无疑,所谓500多万涉案其实是投机亏损了400多万,真正通过银行渠道卷走的只有区区68万。

虽然68万也不是个小数目,但相对500多万程度显然不能比,案情重要性和恶劣性就下降很多,前者的话都够发全国通缉令了,后者嘛,勉强还可控制在当地范围内。

至于高洋违规代客理财亏损几百万的事,只要不涉及公款挪用,暂时还构不成犯罪,最多只能算经济纠纷而已,再说,亏完和拿走,那是两回事。

“现在重点是查清高洋账户后面那笔100万资金的来源,到底是有其他涉案人,还是涉嫌挪用公司财产,这个问题搞清楚,情况就更明显了……新世纪方面所有账目要记录、登记、封存。”主管案件的马处补充道,“鉴于小雪确实怀孕,加上恶性不大,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暂时只监视居住,不予收监处理。”

第二天,高洋下落还不清晰,不过又发生了两个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