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玲珑通过y121看到了叶合仲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就毫不犹豫写下:爱女叶菱,其母阮氏,秉性温柔云云,与永乐侯之长子郑瑾为妾,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不仅让叶菱遵守本分,还让她早日开枝散叶。
看得y121鼓鼓囊囊念着无耻,玉质小脸都涨成了红色,也不知道是说叶合仲,还是说郑瑾。
也难怪前世阮绣棠不解,为什么叶家成了皇商。
那时候阮绣棠已经去了,那叶合仲就是叶菱的生父,由他在叶菱的为妾书上按一个手印,再稳妥不过,无论叶菱逃到天涯海角,都挂着他郑瑾的名头。
这一世,苏玲珑带着叶菱离开,让他没有安全感,所以直接让叶合仲写下了婚书,而不是上辈子那样,先哄着叶菱,拿到了叶菱的生辰八字让叶菱自己在婚书上按了手印。
苏玲珑也曾想过,要不要先去解决了叶家隐忧,考虑到叶菱性情天真,只有郑瑾还好,就连亲生父亲性情也如此低劣,两桩事连在一起,心中难受,承受不住。
现在虽说有了婚书,但……
“没有生辰八字的婚书,算什么婚书?”苏玲珑安抚y121,这话也不是无的放矢,先不说这婚书的效力要打折扣,只要位置站的比郑瑾更高,这份不合格的婚书算什么。
苏玲珑就越发明白,为什么阮绣棠自己不选择重生,而是委托人替她护住女儿。
无耻如郑瑾者,当真是世间罕有。
把叶菱当做了自己的私有物,方方面面都霸占着她,佳人都不知道去了哪儿,手里仍要握一张婚书。
还口口声声,叶菱是他的救命恩人,能够这样对待叶菱,心性凉薄到了极点。
“再说了,你看这位小姑娘。”苏玲珑的手指勾了勾,想着外面的叫做蓁蓁的小姑娘。那是几日前救下的。
小姑娘叫做陆蓁,是晋安王府的郡主,被人捧在心尖尖上。
陆蓁被娇惯到有些任性,所以赏花灯的时候也不老实。
不让人抱着,看到了一顶顶漂亮的莲花花灯,就挣开了丫鬟的手。
就那么一瞬间,就被人捂住了口鼻,直接抱走。
因为生得好,粉嫩肌肤,水汪汪的杏眼,可见将来的绝色,想着要卖去苏杭之地,养做瘦马。
拐走了之后,陆蓁的身份高,到处都是张贴了告示,那伙人是干得熟练的,干脆把小姑娘剃成了光头扮作了男童,又把她的下巴给卸了,好不让她说话,要不是因为可以卖高价,只怕就剪去舌头了。
锦衣玉食的陆蓁哪儿招架得住这样的架势?
这样的经历让陆蓁发了高热,眼见着脸上开始生水痘,那伙人吓了一跳,再漂亮的小姑娘也没了要继续带着的心思。
这是天花,是要命的病。
把烫手山芋扔到了驿站外的一个小亭子里,还特地用一个破麻袋往人给装了起来。
“还是把脸漏出来。”胖一些的拐子说道,“毕竟是生了天花,这样装着丢到那儿,指不定别人还以为是个好东西,上前把麻袋弄回去,也染上了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