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玻璃窗投入,黑色的长发泛着光,少女的长发随意扎起,最末端是优美弧度的大波浪卷。
手指纤细,拂过书页,若有所思点了点,拿起一根原子笔,慢慢写着自己的心得。
由繁而简,软软笔尖到硬头圆珠,苏玲珑不疾不徐,缓缓写着字。
y121对大佬苏玲珑可以说是十分佩服了。
苏玲珑现在稳扎稳打,刚握笔的时候写的比划都很慢,但是与原本的字迹相差不大。
刚开始相当于小儿站立,现在已经可以晃晃悠悠自己走了,估计再练几天,那就是带着原本委托人的字迹影子又有自己的字的风骨。
书房的门打开,赵晴看着苏玲珑在看书写字,心里头有些无名火,“都在替你收拾东西,你倒是一个人看着书,自在的很啊。”
苏玲珑放下了笔,站起身子,“妈。”
“昨天的宴席上你就没认识其他的同龄人?放假都半个月了,每天都待在家里头。”赵晴的眉头皱着,“又去你大哥那里住那么久,别让你哥嫌弃你了。”
原本的委托人去了贵族学校,但是一来她性格内敛,二来因为身份原因,真正的千金大小姐不愿意和她交好,委托人有两个交心的朋友出身都不高,打过电话被赵晴接到,勒令赵玲珑疏远,这会儿还当真没什么可以一起出去逛街的朋友。
赵晴显然也知道,所以本来打算趁着这个暑假,好好让女儿进入交际圈。
学历是她最好的敲门砖和谈资,现在苏玲珑要去和秦隽住,显然是坏了她的计划的。
如果可以选择,赵晴不愿意让女儿跟着秦隽。但秦江淮显然对赵玲珑与秦隽亲近乐见其成,笑眯眯地应了下来,赵晴能有什么办法?
“不会的。”苏玲珑的声音软糯,也看不了多长时间的书,干脆合拢了书页,“大哥的性格很好呢。”
她弯着眼,笑眯眯的,显然很期待这样独立的日子。
赵晴可不觉得秦隽是个好相处的,当年她带着玲珑入住到秦家的大院里,秦隽的目光骇人,她可是记得清清楚楚,那眼神跟淬了冰似的。
但秦江淮显然认为秦隽愿意亲近赵玲珑是个好兆头,年龄大了,他收敛了过去的花花心思,现在想要和赵晴好好过日子,也想与儿子和好,秦隽愿意接受玲珑就是释放合缓信号的开始,所以秦江淮第二天一早就让人替苏玲珑打包东西。
赵晴没好气地看着苏玲珑,“要是惹了秦隽,到时候有你好受的。”
苏玲珑只是浅笑着,茶色的眸子里都是笑意,温声说道,“不会的,哥哥很温柔呢。”
书房又有人进来,那个人穿着是铁灰色的西装,头发已经半是花白,但是很讲究地用发胶固定的一丝不苟,样貌与秦隽站在一起就会发觉有五分相似,身上有古龙须水的香气。
“玲珑啊。”秦江淮看着苏玲珑背后的书,“现在还在看书?”
“恩。”苏玲珑点点头,“秦叔好。”
秦江淮挺喜欢玲珑这个小姑娘,长得好,性格好,尤其是昨天在大厅里弹琴的模样,还真有点世家千金的味道,最重要的是很听长辈的话。
要是秦隽也有玲珑这样听话就好了。考上了清大,结果又去艺术生那里报名,做了个戏子。
“都在给她收拾东西,她自己却偷闲。”赵晴说道,“真是被我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