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审旷野

整件案子中最大的一个疑点是,旷野如果真的是杀人凶手,为何在现场留下自己的刀?又为何在杀人之后回家,而不是潜逃?

因此,任秉义才会将这案子调出来重查。

前世沈轻灵插手时,任秉义已经二审了旷野,并从死者的女儿手上得到了一封由旷野亲笔写就的邀请信。信上,旷野邀请周陈玉次日前往城郊,就还钱一事密谈。

周陈玉的确赴约了,只不过为了安全,他去时带上了护卫。

“私以为,任知州您一重查这案子,周琅环就给出了信,着实有些顺利得奇怪了。”沈轻灵两指夹着纸张,一页页翻看着,“她为什么时至今日才交出这封信?”

周琅环,也就是周陈玉的女儿。

这位小娘子心性坚韧,手段非比寻常之人。周陈玉死时,周琅环不过十二岁,却硬是以稚子之身,镇住了周家那些居心不良的叔叔伯伯,撑起了周家的门面。

可疑吗?

可疑。

不光是沈轻灵觉得可疑,任秉义也是一样,无奈任秉义并未从中查出什么端倪来,所以也就只能带着那封信回衙门定案。

再回过头来看旷野。

作为凶手,旷野虽然一直否认自己杀害了周陈玉,可他一不否认自己去过城郊,二不否认案发现场的那柄刀是他自己遗落的。

用旷野的话说,他折返回去,是因为看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蒙面人。而就在旷野跟踪那蒙面人时,不知怎的,竟是着了迷药,不省人事了。

等旷野苏醒,已经是翌日一早。

他这时候昏昏沉沉的,压根没注意到自己的刀没了,也没注意到自己身上有多处伤口,爬起来就踉踉跄跄地回家了。

旷余香的口供与旷野的倒是能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