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望沈轻灵,像是在犹豫什么,其后压着声音解释:“不瞒沈二娘子,家中四弟其实与我们一直不太亲近,甚至乎,他执意要娶那吴柳巷子的张家六娘,也是为了在紧要关头与我们作对……”
沈轻灵眨了眨眼睛,问:“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任韶明摇了摇头。
从任韶明的嘴里,沈轻灵听到了一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却不是任家那位四郎,而是张家家主张泽余。
却说在任秉义还没有当上知州之前,任张两家之间其实早就有了婚约,可张家嫌弃任秉义一直是个小官,所以将定了婚约的大女儿许配给了其他人。
照李朝律例,已经下过婚约却不遵守的,当杖责示众。
任秉义没想着要把张家人如何,所以权当做婚约不存在,将这事抛在了脑后。谁知任秉义就任扬州知州一事传开,张家居然连夜就举家迁到了扬州,并时刻以任知州的亲家自居。
用张泽余的话说是,虽然他家大女儿已经嫁为人妇,但他家可不缺小娘子,随便选一个嫁去任家,都算作是履行了婚约,谁让婚约上没注明是行几的小娘子呢?
而且,如果任秉义拒不履约,张泽余反倒是握住了任秉义的把柄。
本来这事拖着就好,任家三位郎君也都看不上张家的姑娘,谁知道任家四郎与那张家六娘不知什么时候起看对了眼,三番五次地闹着要长相厮守,还因此闹出了不少人命风波。
单从任韶明的眼神来看,他这话并不假。
只不过沈轻灵先前已经在任韶春那里察觉到了些内情,现在再听任韶明的,就知道他闭口不谈任四郎,就肯定是任四郎的身份有问题。
此时在府衙门口,映秀已经蹲在那两个衙役的眼皮子底下蹲了大半天了,可惜她进不去,也没瞧见自家姑娘出来,这脸上便只剩下了丧气的神色。
其中一个衙役瞧映秀那可怜样,便与身侧的同伴说了几句,其后抱着手里的刀朝她大步走过去,问道:“你说你要找你娘子,你家娘子姓甚名谁?入府衙是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