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使我快乐(十三)

不管理由是什么,他们知道肯定有理由。

不然他们是不会主动出这笔钱的。

可是,这理由是什么?

“不管理由是什么,我们都不能让他们出那笔钱。”最后,还是凌伟作为家里的大哥,一锤定音,“这笔钱还是我们出。就我们出!小丽现在是大学生,应该是只属于我们一家的,不用别人来插手!”

他说得坚定。

原本,凌勇还想照例反对一下。

——他这一年来,已经习惯了任何凌伟提出的事都反对。

反正不管是什么事,反对就是了。

可现在,他想了想嘴,最终又闭上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他都觉得凌伟说的挺对的。

确实没有反对的理由。

凌丽读书的钱,还真不能让别人出。

必须得自己家!

好不容易得一大学生。

不过,大学生到底有啥用处,他们目前还没搞明白,呃。

但大队长既然抢,那肯定是有好处喽。

不然谁会傻傻往外掏钱啊?

可,大队长可能只是为了荣誉和政绩。

那自家又不在乎那些,又是为了什么呢?

就因为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大家继续挠头沉默。

终于,二嫂李秀芹犹豫着开口:“既然大队长要这份钱,自然有他出钱的道理。人家凭啥是大队长呢?不就是有见识有眼光嘛。不然凭啥人能当队长咱不能呢?所以啊,我觉得他那么做,就肯定有那么做的道理,肯定能得着好处。咱砸锅卖铁凑凑,应该还是出得起。可别便宜了别人。小丽可是我们家的人啊。”

她一口一个“我们家人”,似是已经完全不记得大家已分家的事实。

大家都觉得她说的有理。

那大队长是什么人?能瞎办事吗?

他主张那么做,肯定是有好处的。

所以,一时之间,大家都有些蠢蠢欲动:虽然拿钱谁都不愿意,但如果能带来更多的好处,就不一样了。

老大家两口子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下意见。

唔,不管怎么说,大队长不会做赔本买卖,所以这事肯定不会错。

横竖现在学费也不算太高,大家凑巴凑巴,还是能凑上。

他们两口子虽然带着三个孩子困难点,但横竖是大家一起凑钱,他们两个真拿不出那么多,也不会被怎么样吧,横竖也算是“家人”。且这次还是张罗“家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