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想我的狗

梦洄源 贝若夕 1892 字 6个月前

上帝,的确和他们两个都开了个玩笑。并且准确的来说,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那晚,女孩追了六年的男孩,终于答应了和自己在一起。

她以为以后的生活,每天都充斥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她以为她美好的一切才刚开始,可是一瞬间,就如坠崖般跌入了谷底。

没有人知道,叶眉被拉上了那辆面包车后,遭受了何等的罪恶后的心情。四五个男人轮番对她施加罪行,她的耳边尽是那些恶魔的狂笑,那是来自地底的,让人绝望的声音。

那些人对她施暴之后,并没有直接将他丢弃,而是将她卖给了平丘村一个已经三十多岁的“老叔叔”手里,那个人便是郑和。

郑和没什么钱,所以给出的价格不高。这帮贩卖妇女儿童的组织内地里有一个称号,叫做“背书侠”,他们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有这么一层原因。

背书的第一个子,读第一声。背书背书,意思就是背着书包前行,暗自讽刺背书侠组织里能带来的小孩或者妇女都是些只能背着书的残弱群体,手无缚鸡之力。

其实在我小的时候,我养过一条狗。我看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那会,经常和男孩子打架。

因为我要保护班里那些受男生欺负的女孩子,所以我经常去阻止那些男生欺负那些女孩。

那个时候,我为了能保护弱小的人,我把自己变得更强大。

到了初中,我为了保护那些被排挤的女生,我也会让自己变得不那么脆弱。

也许我还是为了保护白雪,因为我好好读书,我才能赚更多钱,我的狗子也能吃的更好。

父母自然用不着我去保护,因为我那时候还只是个学生。

可是白雪最终还是没了,唉。

到了高中,我发现没人需要我保护,所以我选择保护自己。不掺和他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我也选择变得更强大。

只有我强大了,我才能解决那些不必要的麻烦。

可是到后来,我发现我也不怎么在乎自己的感受了。

所以我也不需要保护了。

高中过后,大学的我,没有需要保护的人,或者物。

因为没人需要我保护,所以我不再想要变强大。

所以人呐,要想变得强大,一定要有想要保护的人。

这里,我倒是想将白雪用作“你”来称呼。

七岁那年,我亲眼看着人们将你变成饭桌上的一顿食物。

让我惊恐的是,你救过我的命,我却把你吃了。

因为我想让你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想让你和我一起活下去。

你叫小白,是一条在乡下跟了我两年的狗,我还记得你的尾巴被人剪了一半,鼻子很尖,脑袋圆圆的十分可爱。

可是我把你吃了,我阻止不了大人们将奄奄一息的你如此处置。

那是我第一次彻彻底底地失去一个我生命中的好朋友。

你会恨我吗?

我在城里读书,老爷爷在乡下种菜,小白是老爷爷家养的一条狗。

每到周末,我都会和姑姑一起回乡下玩,那时我们的羊棚里有二十多头羊。

还没走进羊棚,大老远就听到“咩”的叫声,此起彼伏。

我无法否认,羊的叫声真的很温柔,每次我都觉得它们在叫我妈妈。

每次我都会和邻居家的小妹妹一起去山上放牲畜,我跟着姑爷一起放羊,小妹妹自个放两头大黄牛。

不得不说,农村家的小孩就是自立自强。

每次趁我姑爷不在附近,我便挑一只活泼的小羊,直接骑在那羊身上,与我那骑大黄牛的小伙伴直接来一场赛跑。

往昔的时光真的很美好,有羊,有水塘,有玩伴,有绿油油的青草。

也有一只陪我放羊的狗狗,它就是小白。

而也就是在我七岁那年,小白将我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出来。

这便是我的死亡日记。

某日,回到乡下。

我不顾大人的警告,独自一人偷偷溜出家门,要翻过一座小山去找我的一个玩伴。

大人说:最近农村不宁,山上野狗不少,没有人圈养,见人就咬,不久前还出过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