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心爱的徒弟没了

梦洄源 贝若夕 1188 字 6个月前

五年前,沙林市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全国的案子。

一起连环奸杀案,令无数少女闻风丧胆。凶手每侵犯过一个无辜的少女,便会取走受害者的头颅,并在案发现场留下一朵黄色玫瑰花。

因此,这个凶手有个众人皆知的外号,称为“玫瑰杀手”。

也许就在你丝毫没有察觉之时,这个嗜血而又残暴的杀手就会与你擦肩而过。当你还没有注意到他,他就已经在你不经意间,用目光锁死了你,并对你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第一起案子的受害者,许小芳,二十二岁。单身独居女,沙林市蓝锐白酒有限公司的一个小职员。

下班过后,许小芳在回公寓的路上遇袭,被发现时全身赤.裸,整个人呈“大”字形躺在自家的床上,被人夺去头颅,现场惨不忍睹,血迹触目惊心。

警方在死者床头柜上发现一朵沾染了死者血液的黄玫瑰,起初以为是死者自己种的,并没有起太大疑心。通过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可以判断死者的卧室为第一案发现场和分尸现场。

死者的住所由于修建时间久远,附近并没有安装摄像头一类的物品。当时负责这起案子的是余队,负责解剖尸体的是刘启华刘法医。

法医通过对尸体的初步检验,发现许小芳下体生前曾有被人侵犯过的痕迹,但在死者体内并没有检验出施害者的任何物质,但是从中可以看出许小芳并非自愿。

死者的口鼻处曾有被人捂住过的痕迹,后凶手应是用毛巾一类的物体塞住死者的嘴巴,并对死者实施侵害。

死亡原因,失血性休克而死。经法医推断,凶手应是先割开被害人的脖颈,先将被害者的血放的差不多,再将其头颅用锯一类的工具切割带离案发现场。

死亡时间,经初步推荐,大约在当日晚十一点左右。

整个过程,没有目击证人,现场有被清理和擦拭过的痕迹,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和脚印,可以推断出是带着手套作案的,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

死者的衣服被丢弃在床尾,衣服上并没有沾染血迹,因此凶手应该是将死者的衣服脱尽,再将死者的头颅给活生生锯了去。

只是那朵黄玫瑰,的确很让人起疑,凶手切割头颅的时候,玫瑰应该被摆在了死者的附近。

一个变太杀人犯,一边做着让人作呕的事情,一边望着那朵黄玫瑰,他究竟是想表达什么,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