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凶手用来杀人的那柄钢斧不见了。凶器没了,最直接的证物都没了,这件案子最后就算抓到了行凶的凶手都不好定案了。总不能检察院起诉的时候说:“你自己投过案,承认你自己杀过人,所以你有罪吧?”
只要当地人说一句:“我是屈打成招,是被逼的!”检察院也没什么招儿。除非真的来次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什么的。可现在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普普通通的案子了,案件已经上报给了国家公安部。再加上这个案子关系到双河镇乱局的起因,关系着后续双河镇事件的定性,以及后续十几条人命的系列案件的定性,谁敢在这上面打马虎眼,搞手段?
一件完美的凶杀案件的侦破,不仅要有人证和物证,作案动机,还要能够有足够完整的证据链条把这些要素串联起来才可以。比如曾经有过杀人犯被抓获,声称把杀人凶器扔进了下水道。结果一堆警察不管夏天下水道道的味道多难闻,硬是请来防化兵也要把下水道搜个遍,把那个杀人凶器找到。
没奈何,种纬所在的调查组虽然目前只负责这一起案件,却是最重大且工作量最大的头号案件。很快,调查组的几名警察就和战士们分批结成了对子,开始在治安组已经调查过,并且已经完成书面档案记载的,当日围攻过镇派出所的人员进行挨个的调查工作。
调查组对当事人挨个进行寻访,尽量让所有的当事人回忆双河镇乱局中到底是谁拿了那把钢斧,或者在当日双河镇闹事的人里面,有谁是挥着钢斧惹祸打砸的。不仅如此,调查组还通过特警团的战士,把悬赏搜寻钢斧的启事贴得满双河镇都是。可惜,尽管经过了了这么多的努力,那柄连饮十条生命鲜血的钢斧还是不知去向,弄得整个调查组郁闷无比。
钢斧的事情很重要,但在始终没有突破的情况下调查组也不能闲着啊!调查组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验尸!
尸体,是最重要的证物之一。尸检结果所获得的证据,是案件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调查组在协调了四名法医之后,由特警团特别抽调了一个排的战士,协助法医验尸。
由于当事的一大家子几乎被灭门,再加上镇政府有意遮掩这件事,大事化小。案发后的第三天镇政府就让派出所和一小队民兵把这一大家子,共十一口人的尸体给埋葬了下去。
其实从这个时间点上看,就可以看出镇派出所在这起案件处理的过程中的渎职之处。小小的镇派出所也就有个照相机而已,根本就没有验尸的法医,十一具尸体那么快就下葬了,根本不可能形成什么规范的案件卷宗的。不过,调查组的刘处长显然暂时不想追究这个问题,解决完眼下的事情才是重中之重。
由于人手紧张,种纬等几个执行过实战任务,见识尸体,心理素质较好的战士被分配了一项艰巨而又轻松的任务——负责给被解剖验尸的尸体拍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