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村(01)

我有金手指[快穿] 传山 1868 字 8个月前

前段时间,原身发现妻子挪用自家的钱给娘家弟弟买房,大吵一架,为此妻子还叫嚷着离婚,冲动下原身真的拉着“妻子”离了婚。

只是离婚后,他也没有离开家,还住在一起,只是分房住。

现在既然沈清和来了,那就必须搬走,儿子沈宇翔是归原身的,孩子已经去了海州读大学,归谁其实都一样,孩子两边都可以住。

沈清和暗自在心中清算原主的家产,离婚后,他有两套房子,一套大四居,一套一楼的花园洋楼,复式,双层的大房子。手上还有离婚时分的一少半存款,以及他还有一家贸易公司。

前妻不会做生意,而且分走大半存款还有三套房子,两个市中心地段的门面。

原主是个做事稳当的人,从不盲目扩张生意,也不盲目的投资,贸易公司赚的钱,他除了买房就是存起来,银行卡上没有存款,他不会安心。

贸易公司生意稳定以后,他从不为了一张大单或者很赚钱的生意就去贷款。

了解他的前妻,也不垂涎那家贸易公司。家里的财产她也得了一半,不过那一半包括她给娘家弟弟买的房子。

原主这人对两边父母都很好,但是对两边的弟弟也一视同仁,他从不给两边的弟弟多少钱,只是会给侄子他们一些零花钱,压岁钱。

偶尔他们缺钱,要借钱他都会问明白,到底啥事借钱,借多少,什么时候还。

倒不是原主小气,他认为不管什么时候,弟弟们过的什么生活,都得靠他们自己。

当然,两边的弟弟照顾父母,他每年都会给他们一笔辛苦钱。

在这种事情上,他从不小气。

可前妻倒好,也不和他商量,一次性全款给娘家弟弟买了一套大三居,真是阔气。

他赚钱也辛苦,每一分钱都包含着他的汗水还有他陪酒醉成烂泥的辛苦。

省城的房价可不便宜,一套大三居,怎么也得一两百多万。

如果前妻开了先例,那自己的弟弟是不是也能享受同样的待遇,他为此特意问过当时还没有离婚的蔡美芬。

人家急了,大声嚷嚷:凭什么么,凭什么给乡下的土包子送套两百多万的大房子,做梦吧。

就因为试出来了前妻的态度,原主才半冲动之下离婚。

其实他内心是想要离婚的,可传统思想束缚了他,他理想的婚姻是从一而终,不管爱不爱,他都不愿意轻易离婚。

只是妻子多年来让自己父母还有兄弟亲人受了不少委屈,给蔡波买房,也只是一个导火线。

被点燃的导火线,一触就到了谷底。大吵一顿,当天下午就离婚了。

离婚后,前妻很后悔,不让原主搬离现在住的别墅。

借口当然是儿子,想等儿子回来试探下儿子的态度再说,原主疼孩子,他的生意伙伴还有朋友都知道,他是个宠孩子的。

为了儿子,原主就一直没有搬走。

第二天一早,等前妻出去以后,沈清和快速把属于他的物品全部打包清理好,找了一家搬家公司,在前妻没有回来时,就搬离了住了多年的别墅。

他搬进了市中心的那套大四居,找来家政人员,帮忙打扫。

家里什么都有,打扫完卫生,就能收拾行李,然后住下来。

在外面和闺蜜逛街做美容的蔡美芬还不知道前夫已经离开,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晚上,沈清和自己给自己做了一顿美食,然后给儿子打电话。

海州交大,大二男生宿舍,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