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张可望来攻寨,当时十六岁的张书恒带着一群由半大孩子组成的少年兵,协同城寨内的大人一起守城,一次次击退了张可望流贼的疯狂进攻,当时他还立下大功,得到王全的嘉奖。其实对于多少奖励他都不在乎,他想要做的事情就是给东家做事,报答东家的活命之恩。
但是在少年卫队之中,有一位名叫王二妞的小姑娘,却让张书恒心动,那小姑娘也是在五年前为王全的商队所救,十五岁的她,也习得了一身武艺,在去年抵御张可望流贼之战中,王二妞表现不俗,亲手斩落六颗贼人首级。
这时候,张书恒正和少年们一起练武,王二妞在练武场中央挥舞着一杆白蜡杆长枪,红色的身影飘舞,长枪发出呼呼风声,五、六名少年都无法接近她。
“各位在练武啊!”正当张书恒同一群少年舞刀弄棍的时候,王全走了进来。
“干爹!”十多名少年纷纷转身行礼。
“张书恒!”王全指着张书恒道。
“爹爹!”张书恒单膝跪地,拱手抱拳行礼。
“你跟我来书房。”
“诺!”
张书恒跟着王全走进了他的书房,王全关上门,慎重的问道:“张书恒,你怕不怕死?”
“不怕!小子这条命都是父亲给的!小子的妹妹,也是得了父亲活命大恩,没有父亲,我们兄妹俩早被人吃掉了!您就和我们亲爹一样!若是父亲让小子去打建奴,小子二话不说,去把建奴的心肝给父亲挖来!”张书恒掷地有声道。
王全抚摸了一下张书恒的脑袋:“张书恒,少年兵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你头脑聪明,出手果断,是少年兵种最好的种子!现在我要你做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