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马逶迤走远,包了厚厚蒲草的车轮十分安稳,林阶拿了卷册看着,心思却早就飞到了阮宁的身上,也不知她这阵子在做什么?
昨夜她嘴上一直拒绝,到底还是放他进了门,承受了他近乎疯狂的亲吻和爱抚……她的肌肤比上好的羊脂玉还润泽滑腻,那纤美柔软的脚,让人难以自拔低沉沦,于是他放开怀抱,虔诚地吻遍了双足的每一处,在巨大的满足中,他几乎登上了巅峰。
想到她手足无措,被他吻得浑身颤抖、又害羞又沉醉的模样,林阶心里一荡,恨不能立刻调头回去,再来一遭。
可惜后来他再想亲吻别处时,她却说什么也不同意,非说他亲过了脚便不能再亲嘴唇,又嫌他嘴巴脏,就连他哄她说去刷牙都不行,这小人儿可真是矫情的厉害。
可他偏偏被她吃得死死的,连脾气也发不出来。
她不许他乱动,否则就要赶他出去,他便强自忍耐,等她睡着后才偷偷在她唇上一吻,心满意足地挪去她脚边睡了,堂堂首辅,居然被个小女子呼来喝去,别说其他人了,昨日之前就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短短几天的功夫,情况全都变了,从那晚她落泪、他怜惜开始,他俩变成了旗鼓相当,而那个吻之后,她就成了主导的人。但他竟然不反感被她带领。到底是因怜生爱,还是因为她能唤起他男人的能力?林阶自己也说不清楚,然而美好的女人天生就有魔力,不然为何有那些诗,春从春游夜专夜,三千宠爱在一身——天子见惯美色尚且如此,他只是凡夫俗子,更何况天底下那么多女人,他只不厌烦阮宁。
她是他的药,多宠她一些,再正常不过。
只是不知道这个矫情的小人儿这会儿在做什么,有没有像他想她一样想着他?
“我一点儿也不想他,我要做一个无情的、提上裤子不认人的合格快穿女。”阮宁说道,“天底下那么多美男等我去撩,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
“十分钟前你用林阶用过的茶盅喝水,还特地选了他嘴唇沾过的地方,五分钟前你趴在林阶睡过的枕头上偷偷嗅他留下的气味,一秒钟前你跟我说话时想起林阶昨夜吻你脚的情形,你脸红了而且傻笑。”标准女声悠悠地说,“宿主,你很享受攻略林阶的过程,换句话说,你有恋爱的感觉。”
阮宁下意识地反驳说:“胡说!我是要做渣女的,怎么可能!”
跟着突然反应过来,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他亲我脚了?你不是说这时候会屏蔽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