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第十四天一

我要做阎罗 厄夜怪客 1734 字 7个月前

下一秒,他双腿一软,扑通一声瘫倒在地上。

就在他后面,不知何时,站着一个足足两米高大,满头白发,浑身赤红,只有一只金色眼睛的怪物!

“呼……我可以……吃了他吗?”鸦天狗吞了口唾沫,看向昏迷在地的金在涣贪婪地舔了舔嘴唇。

“不。”落地窗上,浮现出黑夜叉的身影:“他已经算是韩国的高层,对一国高层动手,阴德有亏。如果你想遭天罚,我不介意。”

鸦天狗口中涎水瀑布一样淌下,却再没有打金在涣的主意。

“她来过,但在二十分钟之前已经走了。”落地窗中,黑夜叉扫视了一圈房间:“可以啊……不愧是活了几百年的不死之人。连阴差的作息时间都了解得这么清楚……稍不注意就让她逃了出去。看来……有必要给她一个难忘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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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道上,一辆跑车轰鸣而过。

敞篷跑车,通体玫瑰红。李贞淑带着墨镜坐在驾驶位上,车速早就彪过了200,狂风吹乱了她的秀发,她却丝毫未觉,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凝重。

“慢点……慢点!”就在副驾驶位置上,她的香奈儿挎包已经打开,里面有一面张开的化妆镜,一位脸色惨白的婴儿倒影镜子之中,惊呼道:“你是想再死一次吗?”

“你不是笔仙吗?你也怕死?”李贞淑嗤笑一声,速度不减反增。道路上,瞬间扬起漫天尘土。

镜子飘了起来,落在李贞淑肩膀上,看着旁边的悬崖和不远处苍茫海景,还有一轮冉冉升起的红日。感慨道:“我只是怕,你死了,找起你来很麻烦。这么好的宿主,我可不想弄丢了。”

没有回答,只有轰鸣的引擎。远处可以看到一间破庙,正是金在涣上次召唤的那一间。

“你记不记得,你这一世十几岁的时候,玩碟仙忽然把我召唤出来。当时我第一想法是吃掉你们几个血食,然而……却发现你居然能压制住我……并且不是普通压制,和其他阴灵都不一样?”

“当然。”李贞淑带着墨镜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神色,声音却有了一丝柔软:“我这样的人,能陪伴的……只有鬼神。”

“也只有你们……才不怕死……也死不了……”

镜子自己转了一圈,感慨道:“转眼间,也过了几十年了啊……是啊,几十年,两头猪都能处出感情来……还真有点舍不得……”

“你说,我和你分开了,要怎么找到你?”

“如果我还活着,我会再次写笔仙。”

“那如果你死了呢?”

“那就麻烦你来找我了。”李贞淑再次一踩油门:“如果你愿意的话。”

镜子没有开口。

数分钟后,才感慨了一声:“感情啊……真是个麻烦的东西。”

话音未落,镜子中忽然爆发出强大的阴气,如同黑红贯日一样,直冲后方山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