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玉卵里的生物终于破壳而出。
王羽定睛看去,原来是一只鹰类生物。
这只雏鹰长得十分漂亮,只见它浑身通体雪白,面部有一对金黄的眼睛和一支宛如墨玉的喙。当然最具特色的还要数它的双爪,只见它的双爪强壮有力,看上去就像上好的羊脂白玉一般。
这只雏鹰刚一破壳而出,就对王羽表现得十分亲昵。只见它依恋的看着王羽,然后不停地用小脑袋蹭着王羽的手指。
王羽用手指轻轻地抚摸这这只雏鹰,心里越发的喜爱。
然后又将雏鹰捧到面前,小声说道:“宝贝,以后你就跟着我了,我是绝不会亏待你的。”说到这里,王羽又思索了一下,继续说道:“正所谓‘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你就叫长空吧!”
王羽说到这里,雏鹰好像听懂了一般‘啾啾’的叫了两声,然后又亲昵的用脑袋蹭了蹭王羽的脸庞,王羽见此场景也乐于跟它互动,也用脸轻轻的蹭了蹭它的脑袋。
玩闹过后,王羽看它有些困倦便将它放到了自己的枕头旁边,然后又将它的蛋壳收好,准备以后碾成粉末加在它的食物中,让它完美的吸收其中的养分。
做完这些之后,王羽又将‘一阵风’的藏宝图拿了出来,研究起了他当初在这里的具体藏宝地点。
其实如果这些宝藏只是一些金银珠宝的话,王羽也不值得费这个气力。但是,这些宝藏确是黑金,所以在王羽看来这次值得出手。
说起来自从黑金被发现以来,无数人都打过它的主意,而付诸于行动的人也是不少,一阵风就是其中一个,并且还让他成功了。当然这个过程就不必细说了,无非就是仗着机动性强打了护送队伍一个冷不防,这才能够得手并且逃脱。
但是在得手之后,由于黑金沉重携带不便,再加上他往往都是单枪匹马没有帮手,所以一阵风干脆将其藏到了临河城中。
其实一阵风平时四处打劫,很多次都是将东西藏在他作案地点的附近,等到风头过了再将其转移或者出手,因为他认为往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而确实不出他所料,很少有人能想到被他劫掠的东西就埋在近处,而是不停地追逐他结果被他逃脱。
但是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再一次劫掠中一阵风还是落网了,并且最终还战死在了北疆战场上,而他的藏宝图也落到了王羽手中,所以他平时劫掠的东西自然也就便宜了王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