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走的正门。
出乎意料,村中没有横尸遍野,很干净,也很寂静。同时,欢迎客人的方式也很热情。
进村才走两步,柴堆里窜出一人。
枯柴飞舞,一杆大枪出现在散落的柴中,迎面刺来,菱形的枪头射着寒光,飞速旋转,大红的枪缨如伞绽开。
鬼哭脑袋向后微微一仰,斗笠被戳了个洞,大枪在眼前一停,红缨乱颤,微微一缩之后又是一刺,直点吼头。
然而,鬼哭的手刚刚抬起来,这枪又缩了回去,一下子又直奔胸口。
这枪法,一个字:贼!
枪乃百兵之王,就是如此。
战场上,是将士们最主要的武器,直来直往,拼的是速度,是勇气,是运气。
而在江湖上,大枪就贼了起来,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眼看着奔面门而来,你抬手一挡,他就点到了你膝盖上,所有兵器中,最是难防,并且杀伤极大,尺寸还长。
同等水平下,往往使枪的最占优势。对付这玩意儿,最好的办法是准备一面足够坚固的盾牌。
然而江湖上,少见使枪的,原因不少,又沉又重,不方便携带是其一,面对复杂的地形捉襟见肘其二。
不过现在,不存在这两个问题。而且毫无疑问,眼前这人枪使的极好。
但可惜,双方差距太大。
力量、速度、眼力、灵活、技法等等等等,全方位的差距,根本已经到了无法弥补的程度。
啪!
鬼哭左手抬起长刀一个虚晃,右手一把就拽住了刺来的大枪,后退半步,就将其拽个严实。
这个偷袭的武士微微一愣,这才反应过来,顿时白毛汗直冒。鬼哭这一抓,便拿到了他的七寸。
心中一急,就抓枪回拽。
鬼哭也不用力,跟着就上前来,近身。
不妙!
斗笠蓑衣大枪的武士后退三步,而鬼哭前进三步,同时松开了大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