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非常擅谈,性格开朗热情,很容易结交朋友,跟陌生人打成一片。再加上外貌俊朗阳光,身材不矮也不算太高,不会给人压迫。对于他的第一印象,见过他的人也都是好感居多。
面对他,即便两人只是刚刚见面,即便鬼哭心中警惕极高,但也不妨碍两人交谈甚欢。
老板把一桶装满了鱼的鱼汤提了上来,看到这一幕,也没有多大的惊讶。对于这个年轻人的交际手段,他是见惯了。
就是凭借着这交际手段,以及不弱的身手,还有一些别的特殊天赋,这个年轻人成为了东市有名的猎手。
饭吃完了,鬼哭牵着大黑马离开。
年轻人看着鬼哭的背影,突然道了一声:“有趣。”
“有什么趣啊,你不会又想不给钱吧!”
“哈哈哈哈!”年轻人有些尴尬的抓了抓头:“哪里呀,不就是那么一两次嘛,不要总放在嘴里啊!今天做了一笔大生意,不会少你钱的。”
说着,准备掏出了钱包,然后神色一僵。
老板双手环抱在胸前:“钱包又被偷了?”
年轻人点了点头,老板叹了一口气:“东西给我收拾了。”
“是!”年轻人连忙收拾收拾桌子,又打了水,捞起抹布将桌子擦得干干净净,接着又跑到厨房忙碌起来。
看着年轻人忙碌的身影,老板摇了摇头,找了根凳子坐了下来:“我说啊,你做好人也有点限制吧!”
“谁说我做好人了!”年轻人脸胀得通红:“我哪里做好人了?”
“那你钱包哪去了。”
“不是被人给偷了嘛?”
“又是被那个小混血给偷了?我说,怎么别的小偷偷到你身上,无一不失败,轻则挨一顿揍,重则断手断脚,到了那个小混血身上,每一次都能成功?”
“咳咳咳咳……他手段高明呗!”
“手段高明?”老板冷笑着摇了摇头:“是啊,高明到翻个墙都要摔个跟头,撬个门都能直接把门给撬掉,偷个包都差直接出声提醒了。”
年轻人脸愈加红,下巴都戳到了胸口上,手上的活计愈加的快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