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疗伤的最好的药,眨眼已经是快到过年,家家户户脸上都挂上了久违的笑颜,除了城外多了近百处新坟,府库里少了近千两的抚恤银子,一切与之前似乎并无分别。
这小半年以来,淮阴城中的各位父老乡亲,简直都要忘记了小侯爷长得什么模样,原本还在担心哪天又放出这个混世魔王,真个许久不见,反倒是有些想他了。
仔细想想小侯爷出手大方,也从来没有赊账欠账,更不曾见过他强抢民女,或是调戏哪家姑娘,除了脾气有些古怪,性子有些冷淡,别的还真没什么值得说道的地方。
此刻临近过年,又到了每年一次的大猎,说是大猎,其实不过就是城中组织人马,带上兵刃,去到百里外杀掉那些冬季里早已饿的发慌的野狼。
每年小侯爷都会趁机购买些狼牙,狼皮之类的东西,虽然不知道他每年买几车皮毛回去做什么,可那么些年过来了,大家似乎都已经成为了习惯。
狼皮其实并不算什么名贵的皮草,灰不溜丢的模样,除了做褥子,极少有人用它。
加上淮阴城的狼皮又没什么高明的鞣制方法。这样粗略处理过的皮子真叫一个富人不愿用,穷人用不起,要不是有小侯爷每年大把的金银花销掉,大家伙儿除了冒着风雪把这些狼皮贩卖到外地去,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说也奇怪,离淮阴城大约一百五十里的花果山,居然能够养活的了那么多的野狼,每年组织大猎前去捕杀,还是一样的杀之不尽。
于是乎,这一年一度的大猎就这么流传了下来,既是为方圆百里之内除害,也是那些个公子们、门客们、侠客们显露自家本事的时候。
随着大猎的名气越来越响,每年从扬州府远道而来的各种武林人士的数量也是水涨船高。
那些挥刀舞剑的汉子们,只盼着能在大猎的队伍里脱颖而出,被哪位老爷看上,收回去做个护院打手,至少说下半辈子也就吃喝不愁了。
真在江湖飘荡一辈子,过着朝不保夕、三餐不定的日子是谁都不愿意的。
那种一身白衣笑傲江湖的大侠,一般只存在于说书人的故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