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笑笑表示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女孩子虽然很难想象对猪粪味的思念,可是爹爹既然厌倦了官场,回乡的确是很好的选择。
“只是爹爹虽有退意,万岁是否会答应?”笑娘倒是担心着万岁不肯放人。
褚慎拍了拍自己的身体道:“幸好我的身子不争气,总不见好,万岁也是知到的。等你成亲后,我便要带着你母亲返乡了,待得你归宁,恐怕就要去乡间服侍父母了,想吃什么,爹给你提前种下便是。”
笑娘笑了,一边给褚慎敬茶一边道:“那爹爹可要多养几头肥猪,随风爱吃年猪肉炖的热锅子。”
褚慎也笑了:“这还没嫁呢,倒是惦念起那小子来了!除了肥猪,我倒是要多养几头羊,到时候好给你做奶酪子贴脸!”
笑娘这点独特的爱好,全家都知道,褚慎也是立意要多养些羊,好让归宁的女儿可以精心保养。
一时间父女俩聊的也都是往后回乡的光景,倒像是褚慎已经告老还乡,无事一身轻了。
笑娘又略问了问褚乔伊的情形。她生了儿子,在单家又有了耀武扬威的资本,日子过得且是滋润呢,看那架势,老毛病又犯了,不是知道的,还当她生了龙子呢!
褚慎说了几次也不听,便也懒得管乔伊了。只是单文举仕途不甚顺畅,乔伊总是见天回府,磨着褚慎替女婿美言。
闹得为人正直的单文举没脸儿,只跪下求岳父千万莫管,他并不想被人说是靠裙带关系才可升迁的。
褚慎知道二女婿身上的文人耿直的傲骨,自然不能让女婿难看。而且他年岁大了,许多事情看得更透,自己如今备受隆宠,家里有个弱势单纯,只钻学术的女婿,并不是什么坏事。
可乔伊一辈子,大约都不会懂高处不胜寒的道理。
此番的婚礼乃是中原与漠北的结合体,笑娘知道婚礼中还有一对新人骑马绕场的习俗。
在现代,她曾经在学生时代学习过马术。不过时间久了难免生疏,为了免得婚礼出现意外,还是要温习一下才妥当。
霍随风为她挑选的是一头纯正漠北血统的母马,一身的雪白,性格也温良,走起路来的姿态经过训练,透着马中美人的优雅。
笑娘在寒烟的搀扶下,小心地踏上马镫,坐在了马背上,抬眼看着马场周遭黄沙,心中陡然生出“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的豪迈。
胡氏也来马场散心,不过她天生畏惧高大的马儿,便只笑着坐在一边的凉棚里看着。
此处马场虽然设在城外,可是因为经常有城中富贵人家的女眷来骑马,所以休憩的木屋,还有行方便的恭房都不缺少。
胡氏初到漠北,不耐天气的干燥,所以饮水甚多,不一会,便领着侍女起身去了恭房。
可是过了一会,并不见胡氏回来,笑娘不禁心中起疑,便叫了身边的小丫鬟去看。
没有一会的功夫,那小丫头便慌慌张张地回来道:“小姐,夫……夫人身边的丫鬟都倒了在地上了,夫人却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