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之后。
沈煜趴在一个高坡之上,披着一身树叶,向下张望着。
那是一个四十五度的斜坡,散布着累累白骨,长着一层淡青色的植物,类似蕨类,但上面开满了紫色的小花。
一只只拇指大小、腹部有着一圈金环的蚂蚁忙忙碌碌的在花丛中穿梭来去。
它们都有着蜜蜂一样的长长口器,自那紫色小花中汲取着蜜汁,等到腹部臌胀如球之后,才摇摇摆摆的朝着坡下而去。
不远处,便是一块平坦的石地,在石地中央,孤零零的矗立着一棵三米来高的小树,小树无枝无叶,唯有在顶部长着一朵脸盆大小、佛手般的古怪鲜花。
小树下,有一个高大的蚁包,那些蚂蚁便在那进进出出。
观察了会,沈煜小心翼翼的倒退着朝后爬去,等退出了几十米之后,才站了起来,飞快的钻入了一丛灌木之中。
“一百九十四米...以我如今的速度,从上往下冲,大概需要九秒左右,而后拔起那棵小树,至少需要五秒。
有了落宝龙鲨,我就不用采摘了,但是离前方的悬崖还有九十七米,当中有一些乱石和浅坑,我哪怕空手行动,也至少要花十二秒才能跑到悬崖边!
也就是说,前前后后,加起来,最理想的状态,我需要花费二十六秒!关键是,那小树就长在蚁包上,这么长时间,我早就变干尸了...”
琢磨了会,沈煜发现自己还是想的简单了。
原本以为有了落宝龙鲨,便能将此处的机缘搞到手,但如今看来,还是差了些。
那些金环蚁可不是好惹的,那口器别看细小,但锋锐无匹,一口下去,别说自己这细皮嫩肉了,哪怕是石头都能凿出个针眼来,关键是数量还庞大无比,一拥而上,任谁都挡不住!
怎么办?
那朵鲜花其实不是花,而是一颗果实,名为无漏果,又名奠基果,乃是此地少数几种可以增补元阳和先天之气的天材地宝。
当年,崇光仙帝便是得了这件宝物之后,方才有机会筑基成功,重获新生。
但,那已是二十多年后,这片紫鸢草已经被金环蚁采空枯死,蚁包也已搬走废弃。
在这之前,他整整当了二十多年的野人,九死一生,靠着绝大的毅力和某些机遇,才艰难的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