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
黑夜里响起了三声枪响。
不知是透着凶残还是有着心虚。
客栈的大厅里,少女被绑住了手脚坐在角落里。
中央,站着一名黑衣男子,朝着天花板猛开了三枪。
客栈里很静,静得只剩下了呼吸声。
黑衣男子保持一个姿势很久了,一动不动。
角落里的少女既不挣扎也不害怕,就着看着他。
“乱世刀尖头舔血的人,杀的人早就自己都数不清了,难道害怕鬼?
你少他妈吓唬我。
哼。”
客栈里空无一人,他说话的声音还有回响。
“我警告你,老实一点,否则这些枪子儿都会落到你的身上。”
“我知道我一定会安安分分的。”
挽挽干净利落地保证,黑暗中,黑葡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现在的高门贵族心态都这么好了吗?
这么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竟然不哭也不闹。
间谍归功于自己运气好,绑了个脾气软不敢反抗的。
“霍仿是你什么人?”
挽挽前世看过不少警匪片。
不能让绑架者发现自己不值钱,否则会立刻面临撕票的危险。
“我是他的未婚妻。”
少女声音软软的。
间谍有种“难怪如此”的感觉。
这才能够合理解释为什么霍仿如此小心在意这姑娘的性命。
原来是心爱的女人。
挽挽说谎面部红心不跳。
说谎这件事情就是要迷之自信自己说的是真的。
“我从来不说谎。
这里真的是凶宅。
你坐的那个地方,那个小二被割了大动脉血就是流在那个地方的。”
“你他妈找死!”
间谍忽然快速逼近挽挽,像一只恼羞成怒想要攻击人的大鹅,扑闪扑闪着翅膀。
挽挽想到了一个词语。
如此生动形象的“色厉内荏。”
“真的,是附近的山贼干的人。两边死伤无数,最起码五十个。
生前都是玩枪的,你拿着枪,他们会眼热吧。”
间谍忽然觉得强烫手无比,但多年的职业生涯,只有枪能给他安全感。
枪口抵在了挽挽的头上。
挽挽撇撇嘴。